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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拟修治安法 律师团体反对

2013-09-28 20:44 中港台时间|09-28 20: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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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28日专电)马来西亚3大律师团体组织今天发表联合声明,反对大马政府研拟修法─加强警方对嫌犯“未审先扣”的权限,以及扣留时间由现行72天延长至2年。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沙劳越律师协会主席凯里尔阿兹米(Khairil Azmi bin Mohd Hasbie)及沙巴法律协会主席南迪(Nandy)共同发表声明。

声明说,虽然政府在去年废除“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及“1959年驱逐法令”后一再重申,不会再让类似违反人权的法令在大马重生,但如今意图修改“防范犯罪案(修正与扩大)法案”的做法,明显违背承诺。

根据大马政府所提最新修正草案,警方扣留嫌犯的天数,从目前最长72天增加至2年。

3大律师组织指出,拒绝政府剥夺嫌犯权利,嫌犯竟不被允许在律师陪同下录口供,又未经提诉及法庭审讯下,就被扣留长达2年,这明显违反人权。

声明呼吁政府撤回修正草案,并认为大马目前的治安程度,还没有严重败坏到需要制定“未审先扣”的条文,事实上,警方应该更落实执行现行法律,才是降低犯罪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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