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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新村申购踊跃 传有人头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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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7日电)新北市中和区“金门新城”183户住宅正受理承购申请,传出有人购买人头申购,金门县府今天表示,将引发争议,乡亲要谨慎。

“金门新城”住宅去年12月20日受理合乎资格的金门县民申请购置到20日。县政府财政处表示,到昨天申购1万1000多件,陆续审查中。

金城镇基层民政干部座谈时,有人提出投资客支付县民新台币3000元,再以乡亲名义登记申购金门新城住宅,等中签再以30万元购买住宅权利。

县府财政处表示,这种行为违反县有财产不动产处分限制10年移转登记的法律规定,也会衍生私权纠纷及复杂的法律关系、责任问题,乡亲要深思熟虑,并衡量财力偿还能力,以避免无谓的纷争。

金门新城每户住宅售价在1500万到2000万元间,县府财政处表示,中签民众如以自备款3成计算,需要473万到651万元间,还需银行贷款1104万到1518万元间,以年利率2%,贷款期间20年240期计算,每个月本息平均需摊还5万多元到7万多元。

县府财政处提醒民众,提出申购时应衡量是否有足够资金、银行贷款个人信用状况及资格、贷款额度。低收入户或荣民就养补助者,需酌审未来是否影响未来补助身份的认定,审慎评估后再申请或避免借人申购,以免影响自身现有的福利。

县府财政处也表示,民法明定“人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金门新城”申购者如申请前已往生就不要递件申请,否则审查时将驳回;如送件后死亡,中签才可办理继承手续。

县府财政处将严格审查申购者资格,再进行第二阶段选屋及后续签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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