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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饲管法修法通过 建立饲料油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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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劣质猪油事件引发各界关注,行政院会16日通过《饲料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农委会表示,除了加强饲料管理工作,确保饲料品质及畜禽水产品安全外,更要加强饲料原料的源头管理、流向管控及边境查验,并建立追溯追踪管理。

农委会副主委王政腾表示,除了要加强源头管理,饲料、饲料添加物改采“正面表列”,才可进口、制造,进口时要经过查验、申请,也要办理制造登记证或输入登记证,包括食用油、饲料用油、工业用油都要“分流管理”,从原料、生产、销售整个流程要建立追溯追踪系统。

农委会《饲料管理法》修法配合这次劣质猪油事件,再重新检视,另要求自制自用饲料应符合中央主管机关所定之限量基准并应确实记录饲料添加物来源。

另外,符合公告特定规模及制造、输入或贩卖特定品目饲料或饲料添加物的业者,应建立追溯或追踪系统。而规模小的业者,会以行政管理方式监督,请县市政府加强稽查,要求记录过程。

草案也增订违反边境查验、未依规定纪录来源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并将违法行为改处以行政罚,未取得制造或输入登记、制造、加工、分装等,从目前2万以下罚金,提高为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金,并可没入或令自行回收、销毁及公布违法情节等处置。

食安办公室下周开始运作

此外,因应食安问题,总统马英九于日前召集府、院、国安会等相关单位,举行国安高层会议,指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层级,将现有行政院食品安全推动工作小组,扩大成“食品安全办公室”,以推动跨部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16日表示,行政院即将成立之“食品安全办公室”,为院内专责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规授权规定,于行政院处务规程第28条增订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故并非黑机关,同时,在完成各项法令程序后,将于下周开始运作。◇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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