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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修法 设OIU享10年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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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日通过金管会与中央银行会衔拟具的《国际金融业务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开放保险业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国际保险业务分公司(OIU),可享有10年租税优惠,可以用外币收付办理保险业务,但销售对象只限境外个人及法人,且不能有居留证。

金管会副主委王俪玲表示,修法后税的诱因最大,OIU可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可享租税优惠10年。她预估营业税约减少新台币1,500万元,但会每年逐渐下降,而且保费收入在台湾投资有所得就必须课税,反而会创造新税收。

王俪玲强调,并非只针对境外的外商来台设立,包括在台湾设立的本国公司和境内的外国公司都可以成立,OIU经营国际保险业务的范围,不受管理外汇条例及保险法有关规定的限制,有助台湾保险业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王俪玲也说,这次放宽保险业务规定后,条件已经和香港保险业相当,金管会也正在研议评估台湾的健康险、旅游平安险等保险商品,是否对中国大陆观光客有吸引力。◇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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