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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陆生纳保费比照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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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2日电)立法院社环委员会今天初审有关陆生纳健保及费用修法,决议维持原条文,未来陆生若纳保,费率比照外籍生,政府补助4成、自付6成。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在台陆生可纳入健保,但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提附带决议,包括要求陆生与外籍生都“全额自负”、应待健保法配套修法后才能实施的附带条件,法案送协商处理。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审查全民健康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团版本明定陆生纳保应负担全额保费,且外籍生也从现行接受补助改为全额缴费,但国民党籍立委认为陆生应比照现行外籍生缴费额度,不须修法。

多名民进党籍立委发言表示,台湾的全民健保不能变成“全球健保”,如果陆生来台健保费可以受补助,对台湾学生权益不公,且台湾学生到其他国家念书也未必可以纳入该国医疗保险,对陆生纳保费用应考量公平性。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苏清泉说,陆生、外籍生纳保对健保财务没有造成负担,且台湾不应该锁国,应广纳外国人才,不要修法让外国学生、人才却步;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江惠贞则建议应针对外籍生、陆生纳保保费争议举行公听会。

委员会审查经多次表决决定维持现行条文,不予修正,且完成初审不须送朝野协商。

有关陆生纳保及费用,有待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法有定论后,才能底定。

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吴育昇受访表示,将尽快安排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朝野协商,如无共识,将送院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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