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颁判令料下周一开始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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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高等法院11月13日下午召开聆讯,厘清金钟中信大厦和旺角占领区禁制令的技术问题。另外,高院拒绝占领人士就旺角临时禁制令的上诉许可申请,并且不批准暂缓执行。

有消息称,警方最快会在11月17日协助执达吏清理旺角及金钟中信大厦外禁制范围内的障碍物,将会先处理中信范围的障碍物,旺角市民及障碍物较多,稍后才清理。

中信大厦对开的占领区,昨日仍有约10名市民留守,门口铁马只剩下一层,示威者自行搬走了其它铁马。有留守的占领者说不会阻止清场,因为要保留实力,避免被拘捕。旺角占领区仍然有大批帐幕。警方在部分帐幕贴出告示,指检走13袋石头和3袋石灰粉,若市民想取回便到旺角警署。

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去信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要求袁国强向公众解释为何介入旺角占领区和金钟中信大厦外禁制令的民事诉讼。郭要求袁解释为何提供由警方协助禁制令申请人执行民事禁制令的法律观点。在协助执行民事禁制令一事上,袁有否向执达吏或申请人提供意见?若有,原因为何?袁过去有否向民事案件申请人执行民事禁制令的先例,以及政府是否确信,禁制令申请人能够承担公营机关在协助执行禁止令期间所涉及的开支?

高院召开“法庭指示聆讯”厘清执法细节。除了与讼双方外,律政司的代表副刑事检控专员黄惠冲亦有出庭。高院颁令延长临时禁制令,并加入新指引,如果执达吏清理障碍物时受阻,可要求警方协助,并可拘捕有关人士。

被捕者或先带到高院

早前判词指示,警方拘捕妨碍执行禁制令的人士后,要尽快移交法庭。黄惠冲在庭上表示,指示和警队条例不一致,倘若将疑犯首先移送裁判法院,如果疑犯获准保释,警方没有权力将他扣留调查。律政司倾向在最合理可行情况下,尽快带所有涉嫌“藐视法庭”被捕的人士到高院。如被捕人士同时干犯其它刑事罪行,律政司仍然会提出检控,但会先带相关人士到高院,让法官先处理涉嫌“藐视法庭”的问题。

代表占领人士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表示,藐视法庭罪可分为刑事和民事性质,两者的罚则有很大分别。民事性质只须罚款,但刑事性质则会被判监禁,担心被捕人士在同一事件上面对两次检控,要求法官澄清。

高院法官区庆祥表示,法庭并无给予警察额外权力。是否采取拘捕行动,由警方自行决定。他听取各方就执行禁制令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后,称有关禁制令可能须修改,会写得更具体及切实可行,最快今天完成。

拒上诉申请及暂缓执行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市民公然违反禁制令,可构成藐视法庭,属刑事行为。警方会在执达吏执行禁制令时,提供法官认为合适的协助。但不便透露执行禁制令的细节,执达吏须按原告人要求,协助清理障碍物。

另外,旺角占领区两人就临时禁制令向高院提出上诉。法官区庆祥认为,上诉理据与早前审讯重复,完全无辩论空间,所以拒绝上诉的申请。同时不批准暂缓执行。

上诉人其中一名代表大律师吴霭仪表明,一定会考虑上诉至上诉庭。吴霭仪在庭外表示,公众安全牵涉宪制原则,不能以私人诉讼形式处理,应由律政司负责,除非如中信大厦般涉及私人权利方可提出诉讼,否则交通挤塞致生意下跌等理由并不合资格。同时,的士及小巴团体没有直接实质的损失,没有理据申请临时禁制令。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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