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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人员劳动权 台全教总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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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4日电)幼教法修法争议不休,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指出,问题症结在于幼教人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始终未被重视,超时工作和低薪问题层出不穷。

全教总幼儿教育委员会副主委颜嘉辰指出,一些中南部私立幼儿园中的教师和教保员,月薪不到“22K(新台币2万2000元)”,却得从早上6时上班到晚间7时。工作辛苦不说,许多业者还巧立名目违法减薪,超时工作还不给加班费和补休。

一位曾担任教保员的人表示,幼教人员工时偏高,业者说中午可以休息,但中午哄幼儿睡觉后,还要写联络簿、照顾生病孩子,各种大小活动,都要利用下班后和假日布置、采排,都不被算加班,有些人发高烧、打点滴也得上班。

全教总并指出,部分幼儿园订定不合理的扣薪制度,包括幼儿转学、得罪家长、教室有灰尘,甚至是没穿裙子等,常常连22K都拿不到。

全教总呼吁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应将教保员的待遇纳入考量条件,抵制不良业者。并希望政府加强劳动检查,订出更有效的薪资保障措施,改善幼教人员的工作条件。

对此,教育部表示,除了持续透过评鉴、奖励制度,改善幼教人员的工作环境外,也积极推动“非营利幼儿园”,鼓励公益性质法人申办,提供优质、平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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