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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统立委2012年曾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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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4日电)第14任总统与第9届立委是否合并选举引发讨论,事实上,2012年第13任总统与第8届立委选举就曾并选,这也是首度合并选举。

2005年修宪将立委任期从第7届起延长为4年,与总统任期一致,但并未配合将第6届立委任期延长,以致总统任期至5月19日届满,与立委任期届满日1月31日相差3个多月。

由于选罢法规定,下届立委与总统选举必须分别于这届任期届满10天前、30天前完成立委、总统投票,两项选举期程逼近,各界对总统与立委合并选举有期待。

总统与立委选举合并,有减少选举次数、避免耗费社会成本、方便选民投票等好处;不过,也有如果现任总统未能连任,新总统等待就职时间过长的问题。

其实,早在2007年就曾有第12任总统与第7届立委选举合并与否的讨论。依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第7届立委应于第6届立委任期届满10天前、也就是2008年1月21日前完成投票。总统选举只需在总统任期届满30天前,于2008年4月19日前完成投票即可。

中选会当时决定2008年1月12日举行立委选举,若总统立委选举合并于1月12日举行,距离5月20日新任总统就职,期间长达4个月以上,中选会以看守政府时间过长,且社会对合并选举无共识,最后决定不合并。

不过,在讨论2012年第13任总统与第8届立委选举是否合并时,中选会依据当时5场公听会、民调过半支持,委员会议在没有人反对、有些人有条件赞成的情况下,通过总统与立委合并选举。

中选会2011年所做民调,55.7%受访者赞成并选,32.6%赞成分开;内政部当时民调也显示,60.4%的受访者赞成并选。

由于过去中选会曾以看守政府时间过长,未通过第12任总统与第7届立委并选;决定第13任总统与第8届立委并选时,当时的中选会主委张博雅曾说,宪政空窗期不是委员会开会重点,台湾民主行之有年,就民主“看守期”而言,1个月、2个月或4个月都一样,中选会不至于担心有宪政空窗期。

过去也有人主张修宪将立委任期延长2个月,总统与立委选举就没有不合并的理由。

不过,就实务面来看,宪法增修条文有倒阁、解散国会相关规定,若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长的不信任案,总统得宣告解散立法院并改选,立委任期重新起算,届时立委与总统选举时程不一定相近,恐怕也无法合并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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