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12月04日讯】什么是民主?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核心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今中国的民主是写在《宪法》里的,国家应该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应该是人民的民主,不应该是腐败官僚集团代表的民主,《宪法》规定的民主真正实行起来还真不那么容易,一张选票关系到无数的问题,民生、人权、公正、监督等等。
联想自己何其可悲?!生长在红旗下的60后知识份子,如今年近半百却还从未见过所谓的选票,不知道自己作为一名合法公民《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力到底被谁剥夺了。李克强曾说:“中国老百姓是有政治诉求的”,何尝不是呢?但我认为外国人肯定也有,不信你把洋人的选票剥夺了试试!我相信他们肯定比国人更急。最近香港学生“占中”大致就是为了这个问题,但是官方却一直在回避,能显示的内地评论却总是抨击他们是被反动势力利用搞分裂,我始终不明白争取民主选举权怎么就意味着分裂呢?民主不等于独立,民主是现代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和政治诉求,是进步,是大势所趋,只有反方向行动才是反动,“占中”真相到底在哪里?
没有真正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规律。没有民主作保障的反腐只能是治表不能治本或者干脆就是“东风压倒西风”,时侯一到新的权力也必然重蹈腐败之覆辙。
没有监督的司法同样不可能公正,没有公正的司法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依法治国”必然像“依法行政”一样喊了几十年结果还是有法不依、枉法不究。或许有人会对这样的观点提出质疑:检察院难道不是监督法院的吗?不错,理论上是这样设计的,但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谁都知道公检法都是栓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不会对谁起到有效监督,而这根栓蚂蚱的绳一直牢牢握在政法委手里。看看最近几十年造就的千百万上访大军就知道司法是怎么回事了,每当北京“两会”或重要活动期间,国家信访局附近维权群众人山人海、最高法接访处排队申诉的长龙见首不见尾,“马家楼”“九敬庄”等分流中心人满为患,喊冤哭诉之声惨不忍睹,只有铁石心肠的截访官员才会无动于衷。当今中国为什么有这么严重的上访问题?就是因为公权力滥用失去监督严重侵害了弱势群众的利益。如今新一届政府反腐声势浩大而维权却仍讳莫如深,为什么腐败可以反而权益不能维?弱势公民的权益如同钓鱼岛的主权一样可望而不可及,如果公民权益、社会公义不值一提,那么谁能保证接下去的改革不又是一场巧取豪夺?2013年新的“民诉法”出台,最高法借其中209条规定强行把民事申诉的访民推向地方检察院去申诉,最高法接访处终于暂时“消停”了些,但这也只是暂时的,等申诉人都拿到了当地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的通知后必然会重新返回最高法申诉。错案毕竟是错案,枉法不究何以言法?没有公正的司法却把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都引诱到司法程序中去,这只能说是一个折腾维权群众的圈套。本人的亲身经历足于说明一切,2001年---2010年,十年自诉维权十六案,经过二十八次诉讼拿到二十三份不公正裁判,市政府法制办官员可以提供伪证妨碍司法公正、法官可以不经质证采信伪证、省政法委下属“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无《鉴定许可证》无法医组织而且采用伪造的医检报告可以作出伤势鉴定并且被公检法认定为权威意见不允许重新鉴定、省政府文件可以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补充规定并且法律效率还高于上位法、凡此种种,基层法官枉法裁判,中高两院照样层层维持原判,向最高法多次申诉几年毫无答复,最后把我推向浙江检察院,检察官明知枉法裁判看到法官违法证据却仍然不支持监督。2010年我开始进京上访至今也已5年,遇到的只有推诿扯皮、渎职和不作为。全国千百万维权群众虽有不同的侵权事实却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地方信访部门和维稳官员在政法委领导下动用警力及现代化设备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非法拘禁、劳教、24小时传唤、随意殴打、侮辱、恐吓,有的至今还被关在精神病院内强行“治疗”,有的“离奇”死亡。浙江公安反恐演练公然以维权群众为假想敌,在维稳官员眼里上访人俨然成了恐怖份子,可想而知政府官员滥用公权打击迫害上访人已经到了何等地步,且至今无人被问责,可见整个体制内根本不存在什么有效的监督。面对枉法裁判,当事人穷尽一切司法救济途径都无法得到纠正,有这样不公的司法环境自然就有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十五年维权的亲身经历见证这样一个事实:坐在法院、检察院里的官老爷们似乎个个具有高度政治感和大局意识,唯独没有法律信仰,他们只是政客,根本不是法律工作者。如今的地方行政及司法部门除极少数官员还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其他大部分早已抛弃了应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信仰,顺从于温情的关系或肆意的权利,他们冠冕堂皇坐在庄严的国徽下只是为了在适当的时候替自己谋取私利以法院或政府的名义强奸法律。
一个政权的正义性决定着民心向背,如果司法都可以颠倒黑白、是非不分那么政权的正义性从何谈起?失去正义性的政权即便拥有世上最强大的武力也只能是土匪的山寨,稳定只是一种表象而已。
所有权力的罪恶都来自没有真正的民主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随时都可以变得肆意、张狂、滥用。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没有真正的民主一切制度建设都是空中楼阁,所以民主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石。民主本身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应该是国家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建设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在当今中国已迫在眉睫,而民主关乎制度,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自然成为一切改革的先决条件。众所周知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八十年代同时提出的,但是这几十年只有“经改”没有“政改”,本来是两条腿走路,结果“政改”这条腿一直就没跟上,导致严重的政府腐败和社会问题。事实证明只有“政改”先行确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才能建设公正的法律制度,有了真正的法治才能确保“经改”有序推进,秩序颠倒只会导致混乱。避开民主谈法治是自欺欺人,最终还是要出问题,结果必然是权大于法。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真正的改革还没有开始,中国已经为倒逼式改革或倒逼仍然不改革的愚蠢做法付出了太多代价,到了勇敢面对的时候了。
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还需要诞生伟大的政治家,必须对国家和人民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放得下私欲和权力,有决心和勇气真正实践“为人民服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有权直接选举或罢免国家的管理者,我相信这样的一天不会很远了。
责任编辑: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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