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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考首例 报名造假禁考5年

公务人员考试法有多项变革 包括新增“考试舞弊惩罚规定”、缩短因进修硕博士学位申请保留录取资格的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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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公务人员考试法2014(103)年1月已修正公布,若应考人员涉及重大舞弊,将禁考国考5年。考选部次长曾慧敏13日说,本周将登场的导游、领队考试,有考生变造同学毕业证书报考被抓到,成为禁考首例。

曾慧敏表示,根据考试法新增的“考试舞弊惩罚规定”,应考人考试涉及重大舞弊,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应考考试院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各种国家考试。

本周将登场的导游、领队考试,就有考生剪贴变造同学的毕业证书报名,考选部审查报名资格时发现异常揪出;由于这名考生是在考试前就被发现舞弊,考选部提醒,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报考,即使考取,以后一旦被发现或检举,也会被撤销考取资格。

另外,公务人员考试法还有多项变革须注意,包括,缩短因进修硕、博士学位申请保留录取资格的期限,进修硕士可保留2年,博士则是3年。

曾慧敏提醒,若正额录取人员得因养育3足岁以下子女,申请保留录取资格,保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提高应考人生育意愿。若是正额录取人员得因子女患有重病事由,申请保留录取资格,期限不得逾2年;为照顾弱势,中低收入户报名费也有减半优惠。◇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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