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购物车成公害 蒙市立法禁止

标签:

【大纪元2014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刘菲蒙特利公园市报导)对一些华人耆老和没有车的新移民来说,超市购物车是便利的运输工具,买了菜可以直接推回家中。然而近日,蒙市市议会批准市府采取行动,减少被遗弃在市内各地的购物车,称遗弃在公共或私人场地的购物车不仅有碍观瞻而且是一种公害,对行人和车辆通行构成安全隐患,降低房地产价值,影响社区生活品质。

4月15日蒙市市府宣布,将展开“请勿拿走车”(Do Not Remove the Cart)的宣传活动,将在商店进出口贴上多语种标语,提醒顾客拿走购物车违反加州法律。

同时,市府法典中将添加五条新规定,第一:所有关于购物车的警告牌都要包括英文、中文和西班牙文三种语言;第二:超市收集购物车的频率从每天两次增加到每天四次;第三:拥有至少6辆购物车的超市,如果自己不能把购物车保持在场内,则必须聘用专业收车公司;第四:对于没有收车计划的超市,市府将收取“消除公害滋扰费”,来弥补市府工作人员为收集被遗弃的购物车付出的劳动;第五:对未经超市许可拿走购物车的个人收取罚款。

蒙市人口67%是亚裔、27%是西裔、5%为白人,并有超过一半的人口是海外出生的移民。25岁的大陆移民刘先生在蒙市香港超市门口接受采访表示:希望市府最好不要罚款,政策应该人性化。“新移民挣钱不容易,市府应该给民众一个缓冲期。”他还提到:“我在外州看到有老美也用购物车运东西回家,但是他们会还回去。”

不住在蒙市但经常来蒙市购物的徐老太表示支持市府新法,不过希望能允许老人家把购物车放在巴士车站。

蒙市社区和经济发展部主任迈克尔·亨特利(Michael Huntley)对大纪元表示,他们将在两周内实施上述措施。对违规的个人,将首先予以警告,再犯者才罚款。罚款金额从100美元起价,逐渐递增至250美元、500美元。

“我们首先会发一张写有中、英、西班牙三种语言的卡片,告诉人们不可以把购物车推走。以后万一又碰到再采取措施,”他说:“我们并不会拦截推着一车杂货的老人家。我们会鼓励他们使用自己买的购物车来运东西。超市上便宜的购物车才19美元,买了可以永远都归自己用。”

亨特利还表示市府正在要求至少拥有6辆购物车的商家提供管理购物车的计划,不提供计划者将接到罚单。

3月初,柔斯密市也宣布,将采取宣导和罚款并用的方式,提醒居民不要把超市购物车推走,共同维持市容整洁。当时市长劳朱嘉仪,会员蒙市市长黄维刚、议员陈赞新,圣玛利诺市教委朱秀芳(Shelly Ryan)等华裔民选官员还向华文媒体召开了新闻会。柔市新法规定,在宣导期过后,首犯者罚金50美元,一年内再犯罚美金100元。

对于买不起车的低收入居民,还有一个办法是可以打电话给蒙市的Dial-A-Ride的搭车热线(626)307-1396。周一到周五从早晨8:30到下午4点,他们在蒙市市内范围提供免费从商店搭车回家的服务,但无中文接线员。

市府并鼓励居民,如看到被遗弃的购物车,可通过上网www.montereypark.ca.gov,手机程序GoMPK,或打电话626-307-1415报告。

相关新闻
柔斯密新法 推超市购物车回家罚钱
加州共和党大会 南加律师刘龙珠传华人心声
涉嫌从中国走私 加州男被控非法贩售依替唑仑
小型群震后 南加州发生4.1级地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