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台湾right arrow文章正文

贾静雯告名嘴诽谤胜诉 获赔10万

2014-05-01 15:06 中港台时间|05-01 22:17 更新
人气 265

【大纪元2014年05月01日讯】艺人贾静雯2年前因不满名嘴吕文婉在谈话节目提到“听说”其前婆婆曾要求验孙女DNA等不实言论,损害名誉而提告,昨(30)日台北地院作出判决,认定吕文婉侵权应赔偿约10万元人民币(台币50万),并登报道歉。

据台湾媒体报导,贾静雯不满名嘴吕文婉在谈话节目散播不实言论,侵害名誉权,因而提告向吕文婉求偿约41万元人民币(200万台币),要求登报道歉。不过吕文婉被告后表示有强调是“听说”,且贾是公众人物,她只引用媒体报导做讨论。

法官认定,吕文婉的言论涉及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足以使观众对贾静雯产生负面评价,且吕无法证明所言为事实,因此吕辩称“听说”仍属侵权,考虑吕事后曾在媒体前隔空向贾道歉,酌情减判吕赔偿台币50万元,并登报道歉;全案仍可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吕文婉昨天回应尚未收到判决书,俟收到后才能做下一步处理;贾静雯经纪人则表示,贾静雯不在台湾,无法替她回应。

(责任编辑:梁梦竹)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