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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收费员劳资争议 二度协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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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9日电)台湾国道收费员劳资争议今天第2度召开协调会,双方无交集。高公局说,高公局依规无法开缺吸收人力,将监督远通善尽媒合责任。

国道计程收费去年底上路,愿意接受转置的456名前国道收费员中,媒合成功207人,扣除在职者,至今还有365人“无头路”。高速公路局要求远通电收提供收费员无学经历条件限制职缺295个,今天在北中南三区工程处同时举办征才媒合会,部分收费员到现场抗议,要求由国家转置。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与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下午在劳动部官员主持下,二度召开劳资争议协调会,双方协商超过3小时,对于收费员提出国家应考量优于最低标准给付资遣费、交通部专案安置收费员等诉求,最后仍无交集。

高公局副局长吴木富表示,收费员希望到交通部所属机关任职,依人事法规,在进用上有公开征求的规定,收费员要优先录用,有适法性的问题;高公局也难以成立新的组织编制吸纳人力,因为已无人工收费的业务。

吴木富指出,今天在北中南工程处举办的征才媒合会,出席参加的收费员有90人,完成填写工作志愿序共52人,除了选填同一志愿有超额情形,其他只要有选填志愿都可录取,16日将公布录取名单。

他强调,“媒合收费员是远通的责任,政府会要求远通做到全数吸收”,媒合转置是合约里的规定,这是远通百分百要做的。

吴木富指出,高公局与法律顾问研究,如果收费员消极抵制媒合,将可能产生不可归责远通的因素,也无法依契约对远通处以违约罚则,对收费员未必有利。

高公局说,即使远通无法在7月1日完成收费员转置,高公局对远通依约处罚,收费员转置还是远通必须完成的契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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