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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约雇人员可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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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9日电)台中市议员江胜雄与黄锡嘉今天在市政总质询中质疑约雇人员稽查建筑物公安是否合法,市府则说,约雇人员具公务员身份,可进行稽查。

江胜雄指出,已委托建筑师公会签证过的建筑物为何短期内还要派约雇人员进行公安申报检查?约雇人员有比建筑师专业吗?检查时若发现一点点缺失,都发局就立刻开新台币6万元罚单,连改善机会都没有。

江胜雄还说,他检视各局处及149所各级学校公有建筑物有很多违规、甚至逾期未申报等情形,却都没受到处分,他质疑公平性。

黄锡嘉也说,公安稽查当然是对的,但不能选择性稽查,取得使用执照后,一段期间又派未具备建筑物专业证照的约雇人员去联合检查,是否表示专业性凌驾于建筑师之上?他也建议都发局订定一套办法,让所有公民营单位都可遵循。

中市府都市发展局长沐桂新表示,建筑物公安申报是内政部规定,申报后,都发局政风室会抽检一定比率,再派约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只要具有公务员身份即可担任检查工作,不符合规定者可处罚锾6万元,并限期改善。他强调,这是现行法律规定,但都发局愿再研议有否空间,可先让违规者改善。

至于公有建筑物不符公安规定部分,沐桂新指出,依建筑法第91条规定都要处罚,罚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但这些公有建筑物多为早期未领有建照或使照,属于程序上违反建筑法,都发局正配合教育局辅导补申请。

对于约雇人员执法的适当性,市长胡志强则认为,约雇人员虽具备公务员身份,但其专业养成还是与正式编制公务员不同,他强调,这并非歧视,但认为约雇人员较适合当业务窗口,而尽量不要带队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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