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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DNR(放弃急救同意书) 让病人平安尊严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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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高龄化社会到来,民众末期照护需求增加,宜兰县政府为推广以全人、全家、全程、全队及全社区照顾之“五全”安宁疗护服务,共办理三梯次“社区安宁照护教育训练课程”计有854人参加,10月25日最后场次邀请台北市立联合医院黄胜坚总院长授课,教授生命末期病人后续健康照护管理,使患者、家属与医护人员间形成永续的、良性的医病关系,目的是强化基层医疗院所安宁缓和医疗理念进而实践。

卫生局表示,有一位肝癌末期的张ㄚ公因心跳突然停止,家人不舍紧急呼叫119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室,电击后鼻骨管、呼吸器、导尿管等各式各样的管子插满身上,接着住进了加护病房7天后,因器官衰竭上往生。末期病人三部曲(急诊、加护病房、往生) 张ㄚ公都经历了。施行心肺复苏术(CPR)对末期病人而言是痛苦与折磨, 因为死亡是末期病人不可避免的历程。当病人与家属面临危害生命的疾病时,提供病患及家属心灵扶持,陪伴病患安详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协助家属面对病患死亡,达到生死两相安的境界,是目前的重要课题。

卫生局刘建廷局长表示,台湾在2000年立法院三读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并由总统公布施行后,DNR(不施行心肺复苏术)签署在本国已有法源依据,签署上述意愿书或同意书,并非意味放弃了病人,DNR签署后,医疗人员仍会尽力用各种方法,让病人能尽量感到舒适,免除痛苦之折磨。预先签署不施行心肺复苏急救术的意愿书或同意书,要求医师不要在临终时给予急救,让病人平安尊严地往生,因此DNR的签署是‘关心’与‘照护’的结果。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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