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专栏】曹祖芳律师答疑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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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0日讯】问:我想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我入境到美国时是用免签证法(ESTA)。我现在想要调整我的身份,申请永久居民身份与我的妻子和儿子在一起。我们是在2012年12月在英国结婚的。我拥有所有相关证明和手续的资料。请问我在申请I-485及其他相关文件时会遇到任何困难吗?

答:聘请一位移民律师吧。你一定会遇到困难。无论你是否能够调整身份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不是可以在这里预测到结果。至于你是否会遇到一些困难,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你一定会。因为根据免签证法(ESTA),你也知道,你只能逗留三个月,并且必须具有非移民倾向的意图来美。很难令人相信,在你来到美国之前你不知道你会因为结婚而申请移民的意图,但我不是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是审理你的申请案件的移民官员,我可能难以置信的。因此,在你这种情况下,你做任何申请之前,你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来帮助你,这会对你和你的家人比较有益。

问:一个旧的盗窃案会挡住我太太的美国公民之路吗?我的妻子是因婚姻得到永久居民身份,现在正准备申请公民身份。她大约4年前认罪零售盗窃刑法轻罪。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出庭打官司。但那时她决定认罪,因为我们不认为我们可以证明她是无意的错误。这样的罪名会影响她申请美国公民入籍吗?

答:你的妻子需要证明在她申请公民身份的前五年是“品德良好”(没有犯罪记录)的。盗窃罪-即使是轻微的犯罪记录,仍然有可能会妨碍她申请公民的法律规定。其实,根据她何时犯案与何时得到永久居留权身份,刑事犯案的后果有可能面对更严重的惩罚(包括被递解出境)。犯罪记录在移民局是极为严重和复杂的问题,将这问题交给非常熟悉这一法律领域的律师,会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问:我是一个美国公民。我上星期与一个非法外国人结婚了。之后,我帮他申请绿卡。请问要多长时间他才能回到美国?我们有一位两岁的孩子,而且我现在已怀孕五个月。

答:2011年12月时在美国国会有进行一些关于非法移民赦免案的讨论,但没有任何这类的法律通过。全面的移民改革法在通过之前,在国会一定将会面对很多的辩论和讨论。不管最终通过的移民法会是什么样的制度,它有可能不是你希望和要求的法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利用目前移民法可用的任何方案。譬如,非法进入且未经美国边防人员检查的滞留在美国的外国人,是不能获得绿卡的。在某些时候外国人必须先离开美国,并有适当的签证,如K1未婚夫签证或CR婚姻签证返回。聘请一位移民律师来帮你探讨你先生的移民方案吧,这是最好的投资。

问:2012年1月当我到达美国时,我是用免签证法入境的。当我入境时,我在纽瓦克机场被海关带到办公室审问,但最终移民海关还是让我入境美国了。但是海关告诉我,我有一个刑事记录。我想知道我到底有什么刑事记录,还有,我怎么才能得知它的内容?

答:美国法条认可人民按照信息自由要求法(FOIA)的规定,是可以向移民局或任何政府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披露资料。如果披露出的资料或文件中,你发现有不正确的讯息,你可以采取正确的步骤来纠正错误的资料。

问:我收到了警察罚单说我入店行窃。我并没有被逮捕过。我想知道这会影响我未来的H1-B签证延期吗?它会影响我将来的绿卡申请机会吗?偷窃金额是低于50美元。我已在美国超过13年,也从未犯过任何罪行,除了这个案子。我也不会继续再这样做。我真的不能确定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管怎么说,我在此表白的原因是告诉你我已得知教训。这件事会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现在,我正在寻找如何解决这罚票。这件事发生在2天前,而且我还需要联系法院设立审判日期。在店里,他们已经把我的照片和案发报告提交给警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拿到罚单。

答:这将不会对你的绿卡或你当前H1-B的身份有任何长久的影响。请不要再做这样事。你的律师可以成功地为你辩护一次免移民被拒绝的申请。马上为你自己聘请一位良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当然,最好是能把这个罪转降至“非法侵入动产”,或“扰乱治安”。两两者者均是对于移民比较无碍的轻罪。

问:我的男朋友到德州警察局去自首,因为他有一些交通罚单。他以为这样他的通缉令就可以解决,以便他能看到法官来处理他的三张罚票。他在拘留所时,移民局扣留了他。显然之前,他在明尼苏达时,他有认罪得到缓刑时,他离开了住所,回到墨西哥。因为是紧急情况,他没有通知缓刑官。所以,他的缓刑被撤销了,他也再没有回到明尼苏达。后来,他搬到了德州,并已在此居住了两年。大约一年半以前,我们还去过圣安东尼奥移民局获得更换绿卡也没有问题。他也相当频繁的来回墨西哥,也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他现在只不过有交通罚单,他就被移民局扣留了?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个程序是怎样的?

答:有两种类型的移民拘留。第一个是调查拘留。这是一个初步递解出境行动的拘留。这意味着,当报告人被抓时,移民官怀疑被告有可能违反移民法,也有可能将这非公民被告递解出境或取消其它合法身份。拘留时间是以工作日48小时,可是时间计算是从移民局取得管辖权之后才开始。第二类型的拘留是基于驱逐出境的程序已经开始或已结束的拘留。这代表移民局已经开始驱逐出境的程序,或法院已下令递解出境。如果你的朋友有绿卡,那么,他可能面对的拘留是第一类型的拘留,所谓的调查拘留。如果是这样,他必须先解决他在当地违法的案子,移民局才会再看他的违规是否影响移民身份。他们有可能会把他接到移民拘留所再进行调查侦讯,或者移民局可能拘留48小时后释放他。如果他在明尼苏达州的刑事罪行是严重的,他的缓刑撤销也是可能引发移民拘留的原因。如果可能的话,聘请当地(明尼苏达州)的律师来申请他的缓刑撤销的保释金。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在德州解决他的移民拘留问题。顺便说一句,我希望你的朋友没有任何的“罚单”是无效驾驶执照。这些有时会被认为是犯罪涉及道德沦丧(CIMT),并导致被驱逐出境。

【曹祖芳律师是德州及华盛顿州执照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邦法庭起诉律师,前柯林郡刑事检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具有25年丰富经验,八年内受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曹律师能说、读、写流利和无口音的英语和汉语。曹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常识。联系信息:​​电话:972-964-8366,电邮: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网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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