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调升虚假登记选民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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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公孙弘香港综合报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就改善选民登记制度咨询公众。当局建议日后登记做选民或更改登记资料时,均要提供住址证明。同时,政府建议将作虚假声明的刑罚提高至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两年。

区议会选举期间,多个政党均投诉称选民登记制度有漏洞,亦有选民声称被冒认身份,部分个案须提交法庭核实选民身份。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昨日发表《优化选民登记制度咨询文件》,计划改善选民登记制度,并为此咨询公众。当局建议,日后市民在登记做选民或更改登记资料时,要提供住址证明,同时会考虑在选民登记表中,要求填写旧地址以作核实之用。另外,政府亦建议加强与其它政府部门核对地址资料,同时会以平邮方式发出查讯信件及通知书用作核查,亦会将更改等资料的限期提前至早于临时选民登记册发表之后。

另外,政府建议提高选民登记作虚假声明的刑罚,由目前最高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六个月,提高至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两年。

同时,政府亦检讨反对机制,任何提出某选民登记有问题的人,有责任列举证据,同时必须出席聆讯,另外建议预留更多时间供选举事务处及审裁官处理反对个案、聆讯以及复核。而在审裁官接纳之前,临时登记册上的选民登记仍然有效。但不具争议的反对个案则无须由审裁官聆讯。

有关咨询文件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市民可在明年一月八日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意见。◇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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