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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案认罪 赵藤雄盼法官轻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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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对新竹眷改及合宜宅等3案认罪,请求缓刑。赵藤雄说,他会用余生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也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履行庭上给予他附加的任何公益事项。

赵藤雄在离开法庭后,面对媒体提问仅说,现在还没有宣判,他不方便多讲。

赵藤雄在庭上表示,“我愿意认罪,对于检察官起诉,我都承认,起诉书针对三个案子(林口A7、八德合宜宅、新竹眷改)的人、事、时、地、物,我都没有意见”,“经过这次教训,让我深刻反省,我已经请辞远雄建设负责人职位,绝对不会再犯,我儿子身体也不好,相关病历在上星期已递给庭上参考”。

赵藤雄及建设前副总魏春雄今天一改之前强调在林口A7合宜宅给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及学者蔡仁惠新台币500万元的说法,首度改称,应为检察官起诉的金额400万元。

赵藤雄委任律师说,赵给的钱,是私人款项,并非公司出的钱,行贿是不对,但他是被动配合给钱,金额也不是他提出的,值得被原谅;林口A7合宜宅接近完工,业界评价很好,并没有随便盖,且赵在辩论终结前,还愿意认罪。

同案被告、被控行贿的蔡仁惠也替赵藤雄说话,指赵这40几年做建设,对台湾有贡献,希望经过这次判决,“我们都能好好做人”。

不过,公诉检察官戴文亮论告时,对赵藤雄、魏春雄改口认罪一事斥责,存有侥幸、投机心理,为搏得降低刑度,严重耗费司法资源,考量社会观感及避免造成不良示范,建请合议庭,对两人从重量刑,且不给缓刑。

叶世文在庭上说,对赵藤雄全盘翻供并认罪,感到讶异及痛心,对方认罪影响最大是自己,他希望合议庭能根据事实来认定审判,像是林口A7合宜宅根本没有期约,新竹眷改部分,赵在上周四以前都主张与原审认定相同,期约时间点在民国102年9月2日,现在改口称期约时间点为检方起诉的100年下半年,根本不实在,因为当时还没有这个案子。

叶世文表示,八德案遭检方扣押贿款1600万元,他侦查时自动缴回,但原审认为扣押品没有缴回程序,导致现在他的儿子为他去借款筹钱1600万元,今天进行缴给高院,盼日后能退其中一笔1600万元;另外当庭请求合议庭,让他具保停押;实际上,高院在10日已驳回他日前声请的具保停押。

叶世文委任律师则说,赵藤雄、魏春雄改认罪的辩护策略,这在国外是藐视法庭,有些事实,不是认罪可以去解释,“为了集团生存,自己不愿入监,法律不是这样被玩的”;从来没有看过,有人翻供连一审无罪(新竹眷改)案件,二审突然急着认罪。

全案今天辩论终结,高院订于12月25日下午4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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