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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案 赵藤雄:我没有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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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8日电)涉及合宜住宅案被法院裁定交保的赵藤雄,今天上午到派出所报到。赵藤雄受访时表示,绝对没有行贿,完全是叶世文、蔡仁惠“强求强要”,给的是他个人的钱,不是公司的。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上午近10时到达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义分局吴兴街派出所报到,他在登记簿上签完名后,接受媒体采访。赵藤雄表示,受访后要到医院探视97岁高龄的妈妈。

赵藤雄指出,本案发生后,家人告知媒体有很多负面报导,他会虚心接受。他提到自己是一个乡下孩子,也是平凡人,会好好的检讨、反省,有错的绝对会改。他强调,名誉、信用比他的生命还重要,远雄45年来案子会摊在阳光下,会和外界沟通,对外澄清。

他说,有人说他欺凌弱势,但八德合宜住宅案,投资报酬率只有2.48%,连银行利率都不够,10%出租部分需10年,平均报酬率0.56%,不到银行的1/5,那有暴利?如何欺凌弱势?

赵藤雄表示,给同案被告蔡仁惠、叶世文的钱,都是他个人的钱,绝对没有动到公司的钱。他在远雄,只要有外人股东,他都不拿薪水、车马费,绝对没有伤害任何股东。

对于合宜住宅案,赵藤雄指出,原本他对实情知道不到10%,法官放他回来后,看完相关资料后,发现叶世文、蔡仁惠所说的很多都不对,将在开庭之前还原真相,向法官报告。

赵藤雄说,他绝对没有行贿,完完全全是叶世文、蔡仁惠“强求强要”。当时若得罪叶世文,远雄在桃园的建案,“我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把个人的钱给他,那是为了生存,是无奈而不得已的。

他强调,信誉是他的生命,没有诚信宁愿死掉,但死也会死在台湾,不会逃到国外去。

台北地检署25日侦结桃园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依贪污等罪起诉赵藤雄、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学者蔡仁惠、远雄前副总魏春雄、叶世文密友陈丽玲等5人。

全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合议庭裁定叶世文羁押禁见,赵藤雄、魏春雄各以新台币3000万元、500万元交保,皆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从28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8时到12时之间,到辖区派出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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