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赵藤雄缓刑确定 叶世文判21年可上诉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5日电)八德合宜住宅案等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远雄建设前副总魏春雄缓刑确定;前桃园副县长叶世文判21年,学者蔡仁惠缓刑,叶世文密友无罪部分还可上诉。

高院审结八德合宜住宅案等案,认定赵藤雄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依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判赵藤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40万元,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2亿元,褫夺公权2年;魏春雄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应执行1年10月,并科罚金130万元,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1亿元,褫夺公权2年;不得上诉而确定。

叶世文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及财产来源不明等4案有罪,依职务上收贿等罪,判叶世文应执行21年徒刑,并科罚金1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自动缴交犯罪所得400万元没收,扣案犯罪所得1600万元没收,未扣案所得财物3317万多元应追缴没收;还可上诉。

蔡仁惠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有罪,审酌蔡仁惠自白犯罪,应执行6月,得易科罚金,另并科罚金20万元,缓刑2年,其中仅新竹眷改案可上诉;叶世文及密友陈丽玲被控淡海新巿镇案部分仍判无罪,受限刑事妥速审判法,日后仅有条件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