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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误杀非裔案 律师疑警枪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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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裔警员梁彼得涉嫌因枪支走火杀死非裔青年的案件,明年1月19日将开庭聆讯,法官将听取案件的证据,1月21日遴选陪审团。昨天(12月7日),梁彼得的两位代表律师罗佰能(Robert Brown)和柯诗慈(Rae Koshetz)在美东联成公所,公布他们对该案调查的进展。他们指出,梁彼得当时所使用的警枪,发送子弹的扳机扣力比较小,此外,梁彼得“很可能会出庭自辩”。

梁彼得所面对的二级过失杀人罪(manslaughter)定义为“被告蓄意伤害他人,而导致死亡”,检方需要证明,梁彼得明知其行为有导致他人死亡的风险,却还故意忽视,才能按二级误杀罪名入其罪。

梁彼得去年11月在布碌崙粉红公屋(Pink Houses)楼道里进行“垂直巡逻”时,以持枪的左手开门,因手指放在扳机附近导致走火,子弹由墙壁反弹,将楼道下面一名素未谋面的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误杀。此过程牵涉三个问题:梁彼得为何要去那里,他接到的任务是什么?当时是否有必要持枪?当他把手指放在板机上时,是否违反纽约市警察局的安全规则?

罗佰能律师说,布碌崙粉红公屋是纽约市犯罪率最高的政府楼之一,事前因发生枪击事件,梁彼得和拍档被警局部署去查看情况,可是对于这样一个犯罪黑点,两名毫无经验的新手从未去过,光是查找地址就折腾了一番,开始“垂直巡逻”了,又发现楼道里的灯都坏了。

罗佰能是警察出身,自己曾做过巡逻政府楼的房屋局警察,后来任职市警五分局局长,了解警署运作。他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一名毫无经验的新手被派去发生了枪击案的黑暗楼道里巡逻,他将手指放在扳机附近“是合理的”(reasonable),而警局为什么派新人去高犯罪区域巡逻?为什么这样的犯罪黑点没有楼梯灯?这才是问题所在。

而柯诗慈律师曾是警局副局长,掌管警方内部纪律裁判。她昨日表示,当梁彼得把手指放在板机上时,不能说他违反纽约市警察局的安全规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纯粹是一场不幸的悲剧”,柯诗慈说,梁彼得当时根本不知道楼道下面有人,更不可能“故意忽视”而杀人。

罗佰能进一步指出,每把警枪的扳机上都有一个弹簧,正常的配枪,需要至少12磅的指压才能扣动扳机、射出子弹。但警方的报告显示,梁彼得当时所使用的警枪,扳机扣力为11.5磅。“如果只是错误的按下,轻轻的碰到,11.5磅的压力是不应该射出子弹的,我们要调查当中可能存在的误差。”罗佰能说,他们将聘请两位枪支专家,先到案发现场调查,还可能聘请警务程序方面的专家。

至于事件发生后曾有传媒宣传的沸沸扬扬,说梁警察与其搭档发现误伤受害者后,没有及时打电话寻找救助,却“第一时间给工会发送短信,没有以‘救人’为先。”罗佰能强调,“这是完全没有的事,梁彼得既没有给工会打电话,也没有发短信,而是通过对讲机(radio)与警局指挥官联系”,而布碌崙地区检察官汤普森(Ken Thompson)当时也很快澄清:“没有证据表明,梁彼得在事发后曾向警员工会代表发手机短信。”罗佰能说,如果还有这样的观点存在,对梁彼得非常不公。

目前,梁彼得聘请两位律师,再加上传呼证人、聘请枪支专家的费用将超过10万美元。美东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他会尽力筹款,

呼吁支持梁彼得的民众可继续捐款,支票可寄至美东联成公所(地址: 49 Mott Street, New York, NY 10013),支票抬头写Peter Liang,备注“Legal Funds”。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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