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雇用落跑外劳 荷包不保

人气: 20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5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提醒有意要申请外劳的朋友特别注意,一定要按照正常程序向劳动部申请才能聘雇外劳,没有那种2、3天或1、2个月临时打工的外劳,雇用外劳时,也要特别小心,不要去借他人的名额来申请,这些违法行为请特别注意。

雇主聘雇外劳有下列行为者,将受以下处分:聘雇未经许可、许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请聘雇之外劳、以本人名义聘雇外劳为他人工作等情形者,将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锾,并废止其许 可。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国人从事工作,违者将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 下罚锾。

未经许可指派所聘雇外劳变更场所等情形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 以下罚锾。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雇外国人之护照、居留证件或财务;其他违反本法或依本法所发布之命令等情形者,将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锾。

聘雇之外劳有连续旷职3日失去联系或聘雇关系中止情事时,未于3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及警察机关者,将被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部分小吃店、市场因有人力需求,而聘雇外籍学生或未 领有居留证之外籍配偶从事工作,却因未查证身份而触法。提醒雇主,雇用前务必 查验其身份证件的正本,确认其真实身份后才能雇用,以免误聘逃逸外劳,一经确认违法,将依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1款,处以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锾。

雇主聘雇外国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指派所聘雇之外国人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 对所聘雇之外国人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强制其从事劳动;因聘雇外国人致生解雇或资遣本国劳工之结果;其他违反本法或依本法所发布之命令。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