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曾被劳教”是谁的“前科”?

【大纪元2015年03月22日讯】据明慧网报导,沈阳市皇姑区法院2015年3月6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杜长印,辩护律师为杜长印作了无罪辩护。审判长段雷问杜长印,这之前有没有前科?杜长印说没有。随即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杜长印曾因炼法轮功而被劳教的事。审判长问:“这件事有没有?”律师反驳,劳教是违法的,劳教制度已被取消。如果“曾被劳教” 也入罪,以数罪并罚要挟当事人,这是违法。审判长段雷立时哑口无言,不敢再提劳教一事。

中共实行了57年的劳教制度,终因违法倍受谴责于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被废止。中共喉舌新华网说近年来,因劳教制度的法律依据不足且违反宪法和上位法,有违罪罚相当和程序正当等法治原则,且在实践中被广泛、 严重滥用,劳教措施侵犯人权的问题成为众矢之的……

法轮功学员杜长印因不放弃信仰,“曾被劳教”,被关押在劳教所里遭受迫害,这是中共劳教制度侵犯人权的罪恶历史,也是中共利用劳教制度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多年滋生于“法外飞地”的劳教制度,是中共司法史上备受诟病的人权污点。特别是1999年后,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劳教制度迫害法轮功,中国劳教所如德国纳粹集中营,酷刑苦役中浸透了血泪。劳教所的重重黑幕下,发生过许多鲜为人知的罪恶,包括活摘法轮功器官、贩卖尸体等虐杀罪行。劳教所里曾经发生的这一切,不会因为劳教所关门而一笔勾销。

中共劳教所臭名昭著,遭海内外强烈谴责。正是在这种强大舆论压力下,中共被迫取消了劳教制,关闭了劳教所的门。主审法官不正视现实,黑白颠倒,居然把现中共高层已经明确否定的劳教当做“伟光正”忽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检察院和法院串通一气,将“曾被劳教”视为“前科”对法轮功学员相要挟,想作为重判的理由。

“曾被劳教”,对法轮功学员来说,是“曾被迫害”的代名词,对中共来说,是“曾经迫害”的记录。如果按照审判、检察人员把“曾被劳教”视为“前科”的话,这个前科应算在谁的头上?中共利用劳教做了半个世纪的恶,近十多年江泽民更是作恶多端,犯有累累“前科”的,不正是中共和江泽民流氓集团吗?

本案杜长印,一年前在沈阳市建筑工地打工被绑架。2015年2月6日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对杜长印非法开庭,宣布的罪状是用手机上网和QQ聊天被人举报。杜长印说自己没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审判长段雷说:“别说没用的,就问你承不承认有罪?”杜长印说:“我没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传播的都是传统文化,讲善恶有报。”

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实施迫害。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明慧网报导了数以万计的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类似“曾被劳教”是前科的话,法官们脱口而出,违背职业道德的种种荒谬言论,令人哭笑不得。而这也反映出这场迫害的无法无天。

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中共的公、检、法、司四大机构,已全面坍塌。“最后防线”的最后一道守门人法官,不能秉持良心独立办案,甚至助纣为虐。本案律师在法庭上忠告:“希望你们认清形势,明白真相。法轮功就是让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让人做好人,而且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江泽民在世界多国被起诉。”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4年,中共继续利用国家机器,用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流氓手段,对98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和判刑。如果上述案件中的法官检察官,都和沈阳市皇姑区的一样,如此摆放自己的位置,就太可悲了,因为选择了邪恶就没有了未来。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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