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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二十八

货币监理署官员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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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国宝银行涉嫌伪造文书、帮助客户获得联邦购房贷款案,4月13日在法庭继续审理,美国货币监理署 (OCC) 官员出庭,就有关银行风险问题与银行高级管理层在政策事务和业务方面扮演的角色作证;同时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银行主管官员的意见,并提供了其与国宝银行高管互动的细节。

国宝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由“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负责监管其资本和政策事务,不负责具体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主要在法规、政策、技术层面指导和做业务检查。货币监理署官员作证,他们会就有关银行风险问题与银行高级管理层保持联系,也会与“储蓄监督局”(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OTS)等其它监管机构合作,发现问题时有权到银行内部查询、核实,掌握第一手信息和资料。

官员作证,余启斌案发后,监理署的检查员调查发现,“很多贷款的赠款信是假的”,她曾与国宝银行的总裁孙仪文、国宝信贷长王耀华及另一名检查员Tsai Trower(音)讨论过这一现象,他们向她讲述了华人社区普遍存在的“标会”集资现象,王耀华向她解释了标会的运作。官员说,他们调查发现,这种地下“标会”集资被国宝客户大量使用,用来支付国宝银行房屋贷款的头款。

至于标会是否被“货币监理署”接受的问题,官员说,“房利美”规定首付不能是贷款,因为那样风险大,而标会的钱实际上是借款。其次,出于反洗钱监控的需要,监管机构需要知道“大笔现金从哪里来”,规定头款的现金要交代来源,因此标会也有违标准。

如果社区银行用自己存户的钱做房贷,这类贷款不转卖的话,风险自负。如果卖给“房利美”的话,要求文件必须准确,否则银行需依循“房利美”的规定作出更正,“房利美”亦有权要求银行回购不良贷款。货币监理署官员作证,国宝银行的资产额不大,拿下与“房利美”的合作协议后,90%的房屋贷款都卖给“房利美”。2009年的房贷增长比2008年翻了2~3倍,比同样规模的华资社区银行比例大很多。

国宝银行的辩护律师则指出,国宝银行卖给“房利美”的房贷坏账率很低,“房利美”未要求国宝银行购回按揭。相反,“房利美”从国宝银行的这些贷款中赚了很多钱。“货币监理署”2007~2008年,还曾二度赞扬国宝银行的检查员风险控制工作做的好,让她把工作扩展到借款等其它领域。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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