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17日电)政府为照顾中低收入户欲扩大社会住宅兴建,但是土地哪里来?内政部通过“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及“市地重划实施办法”修正草案,让因市地重划的抵费地能兴建社会住宅。
内政部表示,为配合政府推动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政策,增加兴建用地的来源,内政部今天在部务会报上通过“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及“市地重划实施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市地重划的抵费地,将可作为社会住宅用地,逐步落实增建社会住宅的目标。
内政部说明,市地重划时会需要邻里性公共设施,由重划区内的土地所有权人负担,其相关的工程费用可以以重划区内部分土地抵付,就是抵费地,而这些抵费地由于可建筑用地,因此纳入成为社会住宅土地来源。
虽然抵费地有些面积不大,但这次内政部是先给予可以兴建社会住宅的法源,让有些县市政府可以运用,照顾中低收入户。
内政部说,这次修正重点为配合住宅法兴建社会住宅的政策,解决社会大众住屋问题,增订抵费地可专案让售兴建社会住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