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还来:十几亿人还未享受人类最“伟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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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01日讯】不知有多少人知道我国终于有了宪法日,去年过了第一个宪法日。为此,央视也为了这样的日子,做了一期讲述制定宪法史的节目。这无非是在告诉那些高喊宪法治国的人,我们早就有宪法了,只是你们不知道。确实可悲,中国的宪法从1954年制定至今,修改了好几次,大部分百姓什么叫宪法都不知道。对一个民主国家来说,如果制定和修改宪法,都没有百姓的关系,国家的事还有什么与所谓当家作主的人民有关系。当然,他们会说制定宪法时,你已经被代表了。

我读书的时代,初中的政治课本里有宪法的字眼,但这样的课本只告诉我们宪法的名词解释。至于里面的平等、民权、自由,等等,这些能让中国人文明起来东西一概不提,官员和百姓对宪法的认识都很模糊。千年来有所反抗,但这样的反抗与争取民权无关的中国百姓,对衙门更多是相信、托付、屈从,这种特性的百姓,自然不会较真宪法里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力。而官员经常违反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这样的宪法规定。他们用审查制度扼杀了太多的天才作品,嘴惹出来的“滋事罪”被地方滥用,所谓非法上访成了他们剥夺人身自由的理由,公有制下的集体利益成为他们把私人房产变为废墟的借口。我们的宪法告诉大家,游行可以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也告诉大家谁都可以办报、搞电视,在中国可以吗?我知道的是,很多大陆人只能拿着自己的作品到香港出版,我也知道美国政府不能办电视台,也没有党报党刊。违宪的衙门和官在中国太多了。

有人说人类近100多年来最伟大的发明不是科学,也不是艺术,而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是人类真正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东方大国的这10几亿,至今没有享受这一人类最大的进步。忽视宪法、无视法律的中国官员,如何谈得上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官不怕民,中国百姓的角色仍然是帝王时期的奴隶,奴隶主有可能在奴隶的面前守法吗?我们被奴隶主看管着,现代民主文明国家刚好相反,百姓随时可以质问当政者,游行抗议是家常便饭;不信任了,可以像日本百姓一样,轻易把首相换掉,推翻首相组建的内阁,相当于推翻政府。而我们有可能这样,能这样吗?我们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中国奉行社会主义制度。有规定自然要执行,也不得不执行,因为我们没有日本那样的民主,不可能像他们一样有效地产生另一个执政者,稍不小心会形成大乱。我们的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既然宪法有规定,我们都要遵守,但是,如果我们的政治制度像日本一样,还会有这样的矛盾吗?言论能不能获罪,不能仅仅看他的言论违不违法,还要看该言论有没有造成危害。比如谎称飞机上有炸弹,飞机不得不迫降,造成了恐慌和经济损失,这样的语言就是犯罪。到街上举一个牌子,喊一个口号,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围的人,怎么就“滋事”了?

要让官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让他们遵守法律,实现所谓法治国家。官一定要怕民,官不怕民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约束官的权力,官在民的约束中,才可能养成守法的意识。而对民来说,要让他们摆脱奴隶的从属地位,怕官的百姓,对法只可能到怕的地步,不会达到信仰的高度,形不成信仰,就是我国离不开暴力维稳的原因。让百姓无奈地看着官违法,无力阻止官侵害他们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样的百姓连相信法都做不到,如何信仰法?因此,要让百姓充分参与国事,给他们参与制定、修改法律的权力,决定官的命运,而不是让某些权贵糊涂地代表他们。这样一来,民就有了真正做主人的尊严,民就会意识到只有维护住自己参与制定的法,自己做主人的权利才能被法律所保护,官才会依照法律永远怕他们。所以,民主意识才是法治信仰的关键,没有民主意识,百姓就不会关心国家、政治和自己的权利,法治信仰就永远不会形成。

宪法形同虚设,官不怕百姓,官为非作歹的胆子就会越来越大,坑害百姓的事就会越来越多,腐败就会越来越严重,建立法治信仰和法治国家,就是空谈。如今国民由衷地叫出“习达达”,是对习达达的期望。可是,若大的中国没有人民的力量,靠一个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又有多少反腐的力量;帝王授予的尚方宝剑,可随地要人脑袋,也无法斩尽贪官污吏,如今的巡视,如何给中国带来青天?(有删节)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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