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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混充进口米 台农粮署重罚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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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端午节将至,国内糯米需求增加,农委会农粮署查获业者使用进口糯米混充国产糯米事件,这也是去年这因混米修《粮食管理法》后,首度查获混米案件,农粮署已要求业者将产品下架回收。

农委会农粮署副署长陈俊言说,9日获悉有混米案,10日送验云林县“张农产加工厂”标示产地为“台湾”的“尖糯米”,包括长及圆糯米,18日确定有混米情况,初步判定进口米可能来自越南,目前仅查获欺骗消费者的混米情形,但无农药方面的食安问题。

经过近一周的检验,谷研所发现在“张农产加工厂”采样的长糯米虽是国产米,但圆糯米有20%的比例非国产米;供应给嘉禾碾米工厂的长糯米则是100%非国产米,圆糯米则有10%非国产米,显示“张农产加工厂”使用进口糯米混充国产糯米对外销售。

陈俊言谈到,目前下游厂商嘉禾是不知情的,以张农产销出的2种糯米来说,依《粮食管理法》规定,各罚200万元,至少会罚400万元,而张农产可申请原样品复验,确认后才会开罚;若再犯,两项产品会罚750万元。◇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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