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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发明归企业 日修专利法通过

2015-07-03 21:35 中港台时间|07-03 21: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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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中央社东京3日专电)员工在工作上所达成的发明究竟该属员工还是公司?日本国会今天通过专利法修正案,专利权由“归员工所有”改为“归企业所有”。

日本参议院院会今天通过专利法修正案,今后专利权的取得是归企业所有,而非员工,这可让企业减少有关“发明的对价”的官司风险。

这项修法适用于企业内部事先有规定发明权利的取得、对价的报酬的情况。对于参与发明的员工,修法明载“有权接受相当的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

至于有些公司事先没规定权利的取得、对价的报酬的情况,专利权仍归员工所有。

日本政府决定调降日申请专利的费用,调降10%。这主要是因近年来,中国大陆等海外企业先申请到专利先抢攻市场的案例增加,日本政府认为有需要协助日本企业更顺利取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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