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恒:从酷刑漫画看法轮功受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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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11日讯】8月9日大陆澎湃新闻网报导,最近,曾两度被判死缓的山西省吕梁市村民刘仁旺结束5年冤狱,重获清白。刘仁旺申请国家赔偿600万余元,并用漫画的形式再现了办案人员对他的“刑讯逼供”。报导中,还附有刘仁旺的大头照,刻满沧桑的脸、忧郁的目光都仿佛给漫画内容解说着:“生不如死”……

漫画引来网民围观,“刑讯逼供”还原场景有:吊打、电击、关铁笼、开水烫、锥刺十指……这些漫画或许是刘仁旺用来给申请600万赔偿以说服力,事实上,却揭开了大陆公检司法以酷刑和冤案遍地的冰山一角。惨无人道的场景,人们大多在抗日神剧和“革命剧”中看到过,在满清十大酷刑的历史中听闻过,这一切,现实、中共统治下原来还都存在着。

类似当年侵华日军残害中国人、当年渣滓洞里采用的办法,现在被用在当下公安干警们对付老百姓,有过之而无不及,目的是让人屈打成招。网友们表示揪心和愤慨,有人说,“看了漫画,一夜回到‘解放前’”;“赔偿6000万也不多”。

公检司法本应打击犯罪,保护善良,重重黑幕暴露出,中共的“法”更多是在残害忠良,包庇罪恶,以法律为幌子,迫害好人。透过刘仁旺的酷刑漫画中,人们不难感受到中共的暴政。目前中共还在持续的对法轮功学员长达16年的迫害,则不知要比刘仁旺漫画中的酷刑更残酷多少倍,而中共的目的仅仅是不许他们信仰“真、善、忍”,不许他们做好人。法轮功学员是大陆遭受酷刑迫害最严重、最广泛的团体。目前超过12万人提起的全球控告江泽民行动中,大量诉状曝光了更多鲜为人知的酷刑细节。

从中看到,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上百种酷刑,手段血腥、残暴、种类繁多、千奇百怪,而且施用范围不分老少妇孺,极其残忍,有些已经超过人类血肉之躯和精神所能承受的极限。据初步估算,自1999年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以来,大陆约有几百万法轮功学员在酷刑下失去生命,被迫害致残致疯者更是难以计数,罄竹难书。

据《明慧网》报导,嫩江县东凤街49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伟君,2001年11月被嫩江公安局非法抓捕,在哈女子监狱,她被拉外冻、住水房,灌食,背铐在水房里;经期在冰冷的“小号”、“铐地环”十天十夜;上大挂背铐吊在二层床最高处,脚尖点地,昏死为止……从2006年元月起,哈女子监狱把大量大蒜、大葱、辣咸菜等搅碎强行给陈伟君灌食,将她从这张床扔到那张床上去(空中飞人),腿摔成黑青色。

2007年6月3日,陈伟君女士经历了三十七次酷刑,六十七种手段折磨后,多种器官衰竭,终被迫害离世。

伊春市乌伊岭区法轮功学员刘传江,为了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两次被冤刑;坐三天三夜老虎凳,四根电棍电至没电,暴殴折断他一只手臂,他遭受了三十一种酷刑后,在佳木斯监狱2011年高压强制“转化”迫害中被摧残致死。

山东法轮功学员陈振波,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颈椎、胸椎、腰椎全部扭曲错位、双腿瘫痪。

以上仅仅是几个普通的案例。大量事实铁证如山,在网上还可以搜到法轮功学员高蓉蓉整张脸被电击毁容后残害致死的照片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对于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的密令指示下,不受法律约束的酷刑,在大陆各地的关押场所迅速泛滥,进而施加到更广泛的群体。为法轮功学员发声而被迫害的高智晟律师书写的遭受的非人道折磨的文章——《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就是明证。

中共当局自1986年就签署了国际反酷刑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必须全面禁止酷刑等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但自1999年以后大量迫害法轮功案例的曝光,使得中国成为了世界上公认的酷刑问题最严重的国家。江泽民及其他迫害元凶面临“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的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习近平当局4月15日公告,大陆法院5月1日施行“有案必立,有诉必应”以来,法轮功学员迅速掀起全球控告江泽民的浪潮方兴未艾,海内外民众、机构、政要以及国际媒体的关注与声援;令全球聚焦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声援呼吁法办江泽民。

这此背景下,刘仁旺的酷刑漫画得以曝光并为大陆媒体、微博广传绝非偶然。反应“酷刑”题材的记录片《小鬼头上的女人》和《走出马三家》的纪实调查都曾令相关部门恐慌,刘仁旺这组漫画若非当局有意放手,不可能广泛公开于世。这从一个角度说明,和聂树斌、呼格案一样,有股力量在为清理公检司法系统的不毛之地做准备,也在为审判江泽民做舆论上的准备。而那些到目前为止尚未看清形势、还是迫害好人的一线打手们,应该想想怎样留后路了。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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