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9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一个叫拉蒙特·道廷(La Mont Dottin)的皇后区大学新生,在1995年10月18日从祖母家离开后,前往邮局给他远在加州的妈妈邮寄一个包裹,但是他却一去不返,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见过他。他的妈妈阿妮塔·福勒(Arnita Fowler)医生马上返回纽约寻找她的儿子。几年后,他们在城市太平间的纪录里发现,其实在她的儿子失踪6天后,警察就在38街附近的东河上发现了他的尸体。但是警察把他列入了不明身份者名单,埋在了哈特岛的无名者墓地(Potters Field on Hart Island)。福勒在儿子失踪当天就报了警,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警察如果看到报告失踪的人在18岁到63岁之间,他们会以诸如“他可能跟同学玩去了”,或者“明天就会回家”等等理由,不予马上立案寻找。警察的不立案让焦急的母亲一找就找了四年之久。
“多少年过去了,我发现法律一点都没有进步,什么都没有变化。为了让那些家庭避免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外,还要自己寻找失踪的家人,我们呼吁州长,立即签署州众议员巴伦(Charles Barron)提议的修改法案,取消失踪人员立案的年龄限制。”拉蒙特·道廷的母亲福勒,昨天(8月31日)在纽约州政府办公大楼前对公众说。她说,2014年,全美有7, 796宗失踪案。不知有多少像他们家这样的案子没有被警察重视,或者尸体已经被发现了,但是不知道是谁。家属不仅不能安葬亲人,甚至在人死了之后还在抱着希望寻找。
根据目前的法律,如果失踪人员不是22岁以下的小孩或者63岁以上的老人;或者没有精神或者身体疾病;或者不是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或者不是溺水的人;不是明显不正常的失踪等,警察可以选择不立案。
2015年6月17日,州众议院通过了州众议员巴伦提出的修改法案A07468。法案要求,警察应该在有人报失踪时马上立案,无论种族与年龄,警察都应该马上收集信息,如果24小时内没有发现这个人,警察要把失踪人信息提交给“国家犯罪信息中心登记处”(the 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 Register)。这个修改法案扩大了警察需要立即搜寻的标准;取消了年龄限制;建立了更加透明的档案和程序,让家属能够快速找到亲人,或者是亲人的尸体。
在昨天的议会上,巴伦说:“此时此刻,当我们站在这里的时候,就有人失踪了,但是如果我们及时行动的话,这些人是可以找到的。我们知道,失踪的最初24小时内是找到人的最佳时机。州长库默,请你签署这项法案,所有的人,无论种族、年龄与性别,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这不是资源问题,这是生死问题。”
根据法律,一项法案在议会通过之后60天内就可由州长签字生效了。但是这项“关于失踪者法案修订案”距离应该生效的日期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还没有见到州长办公室的动静。
责任编辑: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