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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查获30件 违规供烟给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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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烟害防制法》规定不得贩售烟品给未满18岁青少年,台北市卫生局去年协同警察局、教育局稽查,一共查获30件违规提供烟品给未满18岁者,其中20件为贩卖业者、10件为同侪或家人提供。另外,北市另裁处216件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共开出100多万元罚单。

台北市卫生局健康管理处处长林梦蕙表示,贩卖业者以超市、超商、卖场及杂货店违规最多,没要求出示身份证明就擅自卖烟给青少年,其次则为槟榔摊,20件全数开罚1万元。至于10件同侪或家人“供烟”、“塞烟”给孩子的案件,多数都是在学校、公园或店家,除6人同是未满18岁的青少年,其余4名成年人各接到1万元罚单。

据国健署调查结果显示,国中学生吸烟率是5%,高中职学生吸烟率是11.5%;而青少年第一次吸烟年龄以国小五、六年级最多,占34%。

而青少年容易受同侪影响,吸烟率高出10倍;还有父母有吸烟的相较父母不吸烟的,青少年吸烟率则高出2.2 倍。

调查也发现,国中吸烟学生中,将近一半是自行买烟,高达5成以上买烟时,没有被店家拒绝,令人忧心的是高中职生买烟更为容易,自行买烟时未被店家拒绝达67.9%。◇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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