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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官司成灾 MTA五年赔四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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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于佩编译报导)在长岛大学医学院读预科的19岁学生,阿里•穆伊尔(Ali Muyir),正在布碌崙的一个高架N车站台上等车。当他伸出脖子去看F车有没有到时,右鞋跟突然被一个洞绊了一下,阿里一下子失去平衡,跌落在铁轨上。随后,一辆进站的地铁猛地撞上他,导致他的双腿及右手被截肢。这是发生在2009年12月18日的一起事故。而这,并不是唯一一个因地铁站台问题造成的事故。

大都会捷运署(MTA)检查办公室2008年总结称,在他们检查的28个地铁站中,有23个存在可致乘客跌落的问题。接下来的三年中,发生了3次乘客跌落铁轨的事件,原因都是站台边缘的黄色防滑板破碎导致的。

阿里和MTA打了6年的官司,终于在去年获得了9百万美元的赔偿。阿里的案子是过去5年,近4,600例控告MTA的案件中,获赔第二高的。

《纽约每日新闻》曾报导,MTA在过去的五年里,平均每年要为此类事故付出8千6百多万美元,赔偿受害人或交律师费。 MTA发言人欧提兹(Kevin Ortiz)表示:“在那些比较有胜算的案子上,MTA决定要继续打官司。”MTA甚至为此专门聘请了一个49人的民事诉讼律师团。MTA的董事会成员帕利(Mitch Pally)说:“我想不想把赔偿金降到最低?那是当然。我们支出做赔偿金的钱,本来可以用在其它地方的。”不过这种策略有时也会起反作用,因为拖得久,最后付的赔偿金反而比受害人一开始要求的高很多。◇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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