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明珠请辞北京故宫顾问 故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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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郑景雯台北4日电)前国立故宫博物院院长冯明珠日前受聘北京故宫研究院顾问引发争议,冯明珠今天表示,她已在昨天以双挂号信函向北京故宫研究院长郑欣淼辞去顾问一职。故宫说,尊重冯明珠决定。

冯明珠受聘北京故宫研究院顾问引发争议,不过她今天表示,已经向北京故宫研究院请辞顾问一职。国立故宫博物院今天表示,尊重冯明珠决定。

至于冯明珠提到,决定辞职的其中一个原因则是现任院长林正仪已表明她担任北京故宫顾问“不适合”,她认为既然造成现在长官的困扰,那么她也决定辞职了,不要造成各方面的困扰。对此故宫无回应。

冯明珠今天表示,她在文化界服务长达38年,乐意与世界各博物馆分享工作经验,贡献所学;且北京故宫研究院为单纯的学术交流平台,非建制机构,顾问一职非担任行政职务,无固定工作项目,无固定酬金,仅为需要时以备咨询,未载聘期,属名誉职衔,所有顾问都如此。

冯明珠表示,她也未约定受领任何报酬,她认为,受聘顾问自认并无不妥,因而决定受聘。

冯明珠说,根据两岸关系相关条例,台湾地区人民可以在大陆地区的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任职,但禁止担任陆委会公告“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构的职务或为其成员”,这些禁止任职的机构并不包括北京故宫研究院。

有关外界质疑她缩短管制赴陆公文,冯明珠澄清,依据“两岸条例”,原服务机关得依涉密及业务性质增减列管期间(1年或3个月均同),并依内政部发布的“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相关规定,故宫人事室先签文将政务人员赴大陆列管期改为1年。

之后冯明珠又获悉其他不涉国家机密的部会列管期间为3个月,于是故宫人事室在“台博人字第1050005540号”发文中签注“考量本院业务性质及与行政院所属各部会管制时间取得平衡,爰修正管制截止日期。(由退职后1年,缩短为3个月)”,依公文程序经故宫法制人员、主任秘书、政务副院长签核,本人决行“发”,该文亦获主管单位同意备查。

冯明珠强调,管制年限由3年改为3个月,是因为博物馆事务并未涉及国家机密,并且经主事单位核定查照,并非她所能主导;况且管制年限3个月的政府单位,并非只有故宫。

冯明珠再三重申,她曾担任国家政务官,虽于520后为平民身份,但绝对遵守国家法律及规定,不会有外界质疑泄漏国家机密之事发生。

冯明珠这次是应北京故宫博物院长单霁翔邀请,在9月6日至9月12日访问北京故宫,以“从传统中创新‧艺术与生活结合:谈博物馆的文化创意”及“历史诠释与策展:导览清仁宗特展”为题作学术演讲,并与北京博物馆界人员交流。

冯明珠表示,来回机票及9月6日前之私人行程费用自理,应邀访问北京故宫期间,依国际学术交流惯例,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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