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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0万余自用住宅 地价税增千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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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1日讯】台北市财政局今天说,经统计全市开征户数共88万余户,其中自用住宅为50万余户,地价税应在新台币4000元以下,与去年相比增千元内,平均调幅虽大,但对自住宅民众影响有限。

地价税1日开征,财政局表示,因今年配合内政部重新规定公告地价,市民收到缴款书会发现要比去年多缴税,本次平均调幅虽较以往大,但对自住宅影响有限。

依台北市税捐稽征处105年地价税查定资料,105年度全台北市开征户数有88万余户,其中自用住宅户数为50万余户,财政局换算后,全北市中的7成户数应缴税额在4000元以下,和去年相比,增加税额千元以内。

至于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的土地有99%是按基本税率千分之10课税,因非属自用住宅用地,约7成户数应缴税额为2万元内,比去年增税5000元以内。

财政局说,地价税是依公告地价后的申报地价乘以课税面积及适用税率计征,每3年重新规定的公告地价就是课征地价税的税基。

依规定,未申报地价要按公告地价80%当申报地价,如以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为千分之2,每缴1000元地价税为例,申报税基为50万元,公告地价总值为62.5万元。

财政局说,参考内政部公布各县市公告地价占一般正常交易价格百分比,台北市公告地价占市价比为26.29%,推估该土地一般交易价格为238万元,地价税“实质税率”仅万分之4.2;且台北市公告地价平均调幅30.38%,为六都最低,全国排名第8。

财政局表示,105年公告地价是由地政局配合中央土地税基政策,且公告地价合理反映土地市价变动情形,不但符合税赋公平,也有助于抑制不动产投机,未来会持续与中央共同研议土地税制改革。(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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