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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委托销售中介业抢先卖 最高罚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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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报导)有民众看中属意的房子,于是出价想要签约,结果迟迟没有回应,进一步了解才发现中介公司正在找屋主签署委托销售契约书。新竹市地政处表示:此举实已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一旦查获将处新台币6万元到30万元罚锾。

近来有民众反应,部分中介业者为抢先曝光及缩短销售时间,未签订委托销售契约书即抢先刊登广告及销售。地政处表示,除加强查核,维护民众权益,也提醒民众,看屋前记得向销售业者请求出示所有权人的委托契约,以保障交易安全。

依据《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经纪业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契约书后,才可刊登广告及销售,同时,广告内容应与事实相符并载明经纪业名称。若事实不符,除罚锾外,还得对消费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地政处长吴堂安表示,不动产交易市场从去年开始呈现下修态势,交易笔栋数及价格双双下滑,而房仲业者需要成交才能收取报酬,故部分业者投机对于条件较好或市场可能询问较高的物件抢先曝光,以求早日成交,但这行为将使交易陷于不确定,且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吴堂安谈到,329档期建商将有一波推案潮,民众看屋下单前,务必先确认经纪业者是否已取得卖方委托,以保障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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