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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开首例 可金融、信用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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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因应安全、便利性的需求,台北地方法院创全国先例,从1日起开办临柜刷信用卡、金融卡缴规费、裁判费等费用。民众不再需要带大笔现金前往法院缴钱,几乎只要一卡在手,就能安全轻松缴费。

北院院长吴水木指出,从4月1日开始, 民众可以使用金融卡临柜刷卡完成缴费,金融卡额度上限200万元,信用卡额度上限10万元,只要金融卡存款充足,都可以用来缴法院费用。民众也可以在下班(夜间)或例假日期间,使用金融卡至法警室缴纳刑事保证金,北院法警室也有刷卡机可供缴交保证金。

吴水木表示,具保人常在夜间、假日筹款,持有大额现金也有诸多不便,因此北院洽请台湾银行同意,若有100万元以上费用需于夜间、假日或银行尚未开门前办理缴款,可以在银行可汇款时间前,将款项汇入专户,并与台银公库部确认无误后,携带汇款凭证至柜台请求开立单据,由代库台银人员盖章完成缴款程序。

律师陈逸融为首位使用者,他使用信用卡缴裁判费1千元,陈逸融表示,民众携带现金会有安全顾虑,这项措施开通后提高便利性、降低风险,也希望未来能推广到全国各法院。◇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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