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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 协助消费者对 倍德惠专柜 提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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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县府将协助因新月广场倍德惠专柜无预警撤柜而受损害之所有消费者,对该专柜所属公司(倍德惠)及新月广场(玉星企业)提起集体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宜兰县府表示,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于3月间起陆续接获27位消费者申诉购买新月广场之bdr(倍德惠专柜)美容保养护肤课程(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之金额),却不约而同突然接获该专柜所属公司告知“受景气不佳影响,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已无能力持续运作,专柜将于3月10日终止营运,对于客户剩余课程将协调位于新北市之淡水店延续服务或提供德国原装商品更换”之讯息。

案经县府消保官介入协处,并多次劝谕新月广场依法负起连带责任,以维企业形象,仍未见业者积极处理态度,乃于5月3日正式召开调解会,几经调解,业者明显欠缺解决诚意,调解终未成立。

宜兰县政府指出,业者(倍德惠)进驻县内最大百货商场设柜,却无预警撤柜,且无意退费(仅愿提供产品抵消费金额),显不合理;而新月广场其收取租金提供场地供其他业者驻柜,自应善尽责审核驻柜企划书,依消费者保护法第8条规定,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不容其任意切割责任;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予百货业者有所警惕,县府消保官爰决定协助本案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已商得县府消费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周慧贞律师应允,担任本案义务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在此呼吁本案所有消费者,均得于5月31日前填写附表申请书,并检附相关证

文件亲送或挂号邮寄本府“消费者服务中心”(地址:260宜兰县宜兰市县政北路1号),参加本案集体诉讼。

民众若有任何消费相关问题,均可拨打本府消费者服务中心03-9251000分机2521-2528或市话、手机直拨1950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将有专人提供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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