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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有家暴记录者不得拥枪

2016-06-28 21:49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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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8日讯】(美国之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一个触及美国民众心中最突出问题的枪支管理的案子。最高法院拒绝放宽阻止那些受到家庭攻击指控的人拥有枪支的联邦限制条款。

星期一,联邦最高法院以6比2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一裁决。这是要求加强枪支管制的人们在这个月佛罗里达奥兰多夜店发生严重枪击案以来加倍努力所取得的一次胜利。

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是关于缅因州两名男子的,他们袭击自己的同伴,被定了轻度家暴罪。

联邦法律规定,凡是被定过家暴罪的人都不允许拥有枪支。

但是,这两名男子表示,他们不受这条禁令的限制,因为他们是临时冲动之下才袭击了他们的同伴,是所谓“危险”动作,而不属于故意的,有计划的行为。

最高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辩解。最高法院说,国会对“轻度暴力罪”所作的定义,并不包含例外条款。

由大法官卡根撰写的多数法官意见说,“鲁莽攻击他人的人使用了武力,这与在知情或者故意情况下实施这类行为的人没有区别。”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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