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洛县警署不淘汰试用不良警员

人气 33

【大纪元2016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夏君编译报导)根据洛县总审查官(Inspector General)杭斯曼(Max Huntsman)周二(6月28日)发布的报告﹐洛县警署并不淘汰些在第一年试用期表现不佳的新警察,这给日后带来了无穷的后患。

对试用期新手评审潦草

报告说﹐2014年从警署学院毕业的334名学员中,没有一人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内被解雇,包括一位被评为“不认真履职”“诚信有问题”的人。

报告称﹐抽样调查发现,大部分学员没按时收到对他们的评价报告﹐且在转正时没有得到针对他们表现的任何有意义的评估。

而且,评价语言雷同规范,有简单复制的痕迹,有的甚至用错性别代词或用泛称。有一份评估报告甚至是实际评估前已填写好。

由于受公务员服务规则的保护﹐这些新警察在一年的试用期结束后,是很难被解雇的。

聘用制度积弊多年

多年来﹐洛县警署一直雇用背景调查显示有过失、能力不足、表现差的人,对新手的不当行为﹐特别是他们在监狱管教中反复出现的问题视若无睹。通常﹐新警察在被派往街头巡逻前先当狱警。

根据《洛杉矶时报》以前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2010年,洛县警署从一些小县城雇佣了近300名警察,这些人中有的不慎开枪走火﹔有的利用工作之便性侵妓女﹔有近100人有过不诚实行为﹐如撒谎或伪造警察纪录等。

前警长李贝卡还开创并保持了一个特殊的招聘项目,对县警署官员的朋友和亲戚优先录用,甚至对一些履历有问题的候选人都网开一面。

缺人也要重质量

杭斯曼在报告中说﹐若要使招聘流程充分有效,洛县警署必须要对试用期人员提供有意义的评价﹐否则难以严格把关﹐避免渎职现象。

最近,洛县警署官员表示,尽管人手严重短缺﹐很多警察被强制加班﹐但他们将不会放松招聘标准。杭斯曼则指出﹐对于那些已从警官学院毕业的新兵的审查也不应停止。这关系到能确保招到高质量的警察﹐而不只是注重招聘数量。

杭斯曼的这份审查报告首次使用了洛县警署的人事档案,这是经过与县方、洛县警署及工会代表漫长的谈判,于去年12月才获准的。

该报告指出﹐先前他们已警告过洛县警署关于新警察试用期的评估问题。◇

责任编辑:方平

相关新闻
布莱顿提以社区满意度评估警察
投诉量列入纽约警察评估指标
洛县警署拟成立精神疾病评估局
因同名同日生被误关 男子拟诉洛县警署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