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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食品需标注 巴马签署通过

2016-07-30 19:54 中港台时间|07-30 19: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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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30日讯】含有基因改造原料食品,需在包装外加上标注的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首度签署通过,并生效为法律。

美联社报导,这项美国国会2周前通过的法案,要求多数食品包装以文字、图示或是智慧型手机可以扫描的电子条码注记,说明食品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分。

这项国会法案在通过之前,遭佛蒙特州代表强烈反对。参议员桑德斯(Bernie Sanders)、雷希(Patrick Leahy)以及众议员威尔希(Peter Welch)都主张措施不足,尤其相比之下,佛蒙特州的标志要求更为严格。

该法案允许企业从3种方式当中,任选1种来标注,佛蒙特州则规定食品包装需标注“以基因工程制造”。

倡议食品标注法案人士以及反对佛蒙特州法规的食品产业,则主张寻求1个全国性的解决方案,而非集结多州所拼凑的法律。

尽管食品产业人士支持最终法案,许多倡议者仍无法接受,认为许多顾客将无法以手机读取电子条码;面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当局也没有足够的法规予以惩罚。(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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