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官媒社评“城管也可贴条”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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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7日讯】日前,“违法停车拟纳城管执法范围”消息一出即引发民怨,原因是这意味着城管“也可以直接贴条(开罚单)”,网友纷投反对票。8月24日,新华社时评以此为文,其标题是主语模棱两可的《城管执法办法不可“越位揽权”》。

首先要说,其实城管对违停贴条,地方早已行之有年,多采交警和城管划区域而治,法律依据为何?公安局一纸行文。

十八大四中全会后,按其公告的《决定》,城管这一行使权明显违反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条法律允许公安局将执法取证权力转授权给城管,以及划分执法区域。

据新闻资料,在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决定》之后,有很多城市也已经把处罚权交还给交警部门。

现在“城管也可贴条”这显然开倒车的办法,是出自8月19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者是住建部。

那么让住建部时至今日还拿来当令箭的鸡毛,主要是2002年江泽民时期制定通过有关“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的决定。很多法律工作者认为,那也导致了长期以来各地各种重复执法、私相授权的乱象,

当初这个决定实际已经违反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子法不能逾越母法,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因为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的诸多违章法规规定,完整的行政处罚权不能分割。

但今次住建部起草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除了交通,执法范围主要还涉及了住建、环保、工商、水务、食药等多个领域。也就是说,住建部无视对城管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有矛盾及冲突,反而再次加强加大其执法范围。

其次,住建部所谓的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重在“服务”,不是“处罚”,尤其是把违章处罚执法权移交给城管局。对于城管实现依法执法,公众期待已久。住建部此举,无异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更有扩大城管队伍之嫌。

住建部现任一把手是陈政高,在其入主后,住建部就开始很膨胀,先是想把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整合成银行,现在又想把城管发展成强力部门。

陈政高还是江派辽宁帮要员。江泽民时期做出决定“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说是“避免政出多头”,实际很大需求是扩大城管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全国之最逾越、抵触上位法的政策,就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

在治警方面,习此前纠正不少江时期的做法。在北戴河会议之后,陈政高搞城管这么一手,可以视为是对习依法治国的挑衅,也是对辽宁近期反腐风暴的反扑。

新华社8月24日这篇时评,标题的“越位揽权”所指,看起来是起草办法的住建部,但文章的最后两段,更是影射一把手陈政高及其所属的江派,到现在还是“惯性越位、各自为政、分庭抗礼”。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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