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9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公路总局3月错开汽燃费经催缴仍逾期未缴罚单,数量高达29.1万件,总计耗费公帑703.5万元,监察院通过纠正案,纠正公路总局。
监察院指出,公路总局3月间寄发的乌龙罚单,原估约15.3万件,经深入查究,处分书除以寄发方式通知机车车主缴纳罚锾,尚有部分101年期机车汽燃费处分书是临柜裁决时开立,约13.8万件。因未依《公路法》办理2次通知,故须一并办理退费,合计29.1万件,撤销及退费作业所须金额约703.5万元。
对此,监委杨美铃指出,公路总局作业疏失除导致公帑无谓浪费外,影响政府执法形象,显有违失。该局虽已对案件承办科长究责,但仍需针对制度面深切检讨,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针对多笔欠费合并于同一张催缴通知书办理催缴,监察院表示,公路总局未切实审视欠费期数、辆数及金额多寡,导致情节轻重不同案件却处以同一罚锾,实属便宜行事,与《行政罚法》意旨难谓相符,且有失裁量公平原则,要求该局切实检讨。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