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9月20日讯】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提案修法,为了防止下一个“明珠”,首长赴中年限删减,应送审查会审查许可。全案今天经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排入23日院会报告事项。
这项修法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
李俊俋日前表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政务人员、直辖市长或涉机密业务人员,离职3年内前往中国须向原服务职机关提申请,“原服务机关、委托机关或受托团体、机构得依其所涉及国家机密及业务性质增减之”,但许多前政府官员循但书巧门,自行将管制年限由3年改为3个月、6个月不等,前故宫博物院院长冯明珠等人都是。
李俊俋指出,基于国家安全考量,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政务人员、直辖市长等人员离职3年内,赴中须提出申请,但同时也规定“原服务机关、委托机关或受托团体、机构,得依其所涉及国家机密及业务性质增减之”。
他指出,相关条文设计目的在于部分公务人员因接触机密有限,所以可以删减管制年限,以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但今年政党轮替后,却发现至少有58名前政府退离职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删减赴中管制年限,从3年缩短到3个月至2年不等,已经成为退离职官员的巧门,无异是架空立法意旨。
因此,李俊俋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增订退离职官员赴中管制年限要删减时,应经内政部会同国安局、陆委会、法务部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
李俊俋说,相关修法就是为了“防止下一个‘明珠’”。(转自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