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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捐精卵 首订官方版营养费公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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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精卵捐赠为不孕症患者带来生子希望,虽然捐赠者必须同意无偿捐赠,但因为身体必须配额捐赠施打药剂及检测,通常都可以拿到营养费,卫福部国健署公布官方版“精卵捐赠同意书”,整合相关捐赠应告知项目外,更列捐精、捐卵收取的营养费,捐精子最高上限为新台币8千元、捐卵则为9.9万元。

据国建署统计,民国100(公元2011)年~104(公元2015)年,台湾总共有891件捐精,2,737件捐卵,现代晚婚女性增加,可能因为年纪和身体因素造成怀孕困难,因此捐卵需求大增。国健署妇幼组简任技正施静仪说,该署搜集各家医院的捐精卵同意书,整合成台湾第一份官方版的“精卵捐赠同意书(参考范例)”,已全面行文给有进行人工生殖的医疗机构。

她说,精卵应以无偿方式捐赠,但考量捐赠人必须经过相关检查、医疗等,因此受术夫妻在订定的金额或价额内,得委请人工生殖机构提供营养费或营养品给捐赠人,或负担必要的检查、医疗、工时损失及交通费用。

完成捐卵程序者,营养费以9.9万元为上限;完成捐精程序者,营养费则以5千元为上限,但如因捐精致需于医院门诊超过3次,上限得酌增至8千元。

民众只要过去未曾捐赠过精卵,符合男性20至50岁、女性20至40岁,通过疾病评估者,都可以捐精、捐卵,但捐赠出去的精卵若有活产一次,就不可以再捐赠。◇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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