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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最好不要有这3个词 否则借款有去无回

【大纪元2017年10月06日讯】生活中,难免会有借钱的事情发生,但有时可能因为借条中的一字之差,就会导致债主无法要回欠款,或者欠债的还了钱不被承认。下文中提到的3个词,尤其需要警觉。

1. “还”,是“ㄏㄨㄢ(huán)”还是“ㄏㄞˊ(hái)”

比如,借条中写着:“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可以理解为“今返还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仍然欠款10万元”。

这样写的话,即使告到法院,法官也难以判断。

如果想表达已经还款的意思,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

如果想说仍然欠款,可以写成:“今未还欠款10万元”即可。

2.“借条”、“欠条”要分清

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因为它们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而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如果借条的债主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债主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如果是欠条的债主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债主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进行否认、抗辩,拽住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别人向你借钱,借条应该是他写,而不是你写。如果对方实在没办法写,也应该找别人写,而不是你替他写。

因为借条是要放在债主你这里的,如果是你写的,以后他说你有改动,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债主一定不能自己写借条,切记!

3.“今借”与“今借到”的区别

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给了欠债人赖账的口实。

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有的欠债人会说,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也可以理解为“今借给”,债主和欠债人颠倒了!

因此,借条的书写用词一定要严谨、规范,才能避免纠纷。

写借条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开头与姓名很关键

1. 借条上下不要出现空格;

2. 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

3. 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

4. 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同名同姓纠纷。

另外,借条中债务人的署名要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不能写小名。

二、金额和币种要写清

1. 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又写大写数字。

2. 币种必须写清,避免争议。

三、收尾及日期要注意

1. 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2. 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3. 日期应写所借款项的实际支付日期及归还日期,必须明确,并且大写。

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

4、借款交给债务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保留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四、借款手续要齐全

1. 借款必须有借条。

2. 借款人、出借人必须亲自签名,不能让别人代替。

3. 借款人自己借还是代表企业借要写清楚。

4. 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一时找不到借条,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责任编辑:苏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