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2日通过《统计法》修正草案,未来若受查者拒绝重大普查,可处新台币3,000元至15万元罚锾。
行政院主计总处副主计长蔡鸿坤表示,统计法从民国23年施行以来,历经27年、36年及61年等3次修正,距离上次修正已45年。鉴于隐私权意识高涨、诈骗案件频仍等台湾社经环境变迁,影响统计调查效率与品质,于是拟具修法草案。
这次修法增订对规避、妨碍、拒绝及未依限据实答复基本国势调查(人口、工业及服务业、农业等三大普查)或指定统计调查(陈示国家整体经社情势的重要调查),得处3,000元~15万元罚锾。
蔡鸿坤指出,除了三大普查之外,指定调查部分,主计总处每年会找各部会协商并公告,但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调查才会列入,且主要是规范企业,对家庭的调查,若要列入指定统计调查,“可能会相当限缩”。以美国为例,调查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对企业的要求是会影响到国家经济账、国民所得帐的,才会列入指定统计调查,在我国就是像物价调查,或经济部的工业生产调查,是对企业不是对家庭,对家庭面的调查会尽量限缩。
他提到,《统计法》中有规定,普查员作业时,一定要出示普查证;主计总处也有跟台湾警政机关建立联系,受查者接到调查时,可拨打165反诈骗专线,询问调查是否属实,警政单位都有纪录。此外,修法草案也明订,政府机关透过统计调查取得的个别资料须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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