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回荡在中共法庭上的正义之声

人气 450

【大纪元2017年12月04日讯】6月27日,历经三年多的针对法轮功学员杨焕平女士的构陷案在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再次开庭。辩护律师表示,构陷罪名荒谬,信仰“真、善、忍”无罪 。

在公诉人指控杨焕平罪名后,律师慷慨陈词:“何为邪?法轮功教人向善,信仰‘真、善、忍’,让很多人做了好人,杨焕平在自己儿子被别的孩子划伤脸后,她教育孩子要先向内找,看看自己哪里伤害了别人。”

律师还说:“何为教?法轮功只看重内心,不注重任何形式上的东西,没有庙宇、教堂、道观等固定场所,没有宗教仪式。法轮功没有花名册,没有组织形式,想炼就炼,不想炼就不炼,来去自由 。法轮功学员白天上班,业余时间看书、炼功。法轮功不要学员一分钱,严禁各地佛学会存钱、存物,杜绝任何形式的捐献。法轮功的种种表现完全不具备宗教的一般特征,所以根本不是宗教。”

“何为利用组织?杨焕平一个普通老百姓,有什么本事能够利用什么组织?这多么荒谬?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公诉人,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杨焕平究竟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了?”

据明慧网统计,截止10月份,今年大陆律师为法轮功无罪辩护已逾370场。其中仅7月,律师就为63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

这370场无罪辩护,场场振聋发聩可圈可点。

如来自北京和广州的两位律师在法轮功学员梁剑君辩护时说:“思想不能构成犯罪”“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他们表示,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共迫害法轮功系非法行为。“我的当事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我的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当事人的信仰自由。” 最后,他们还引用著名柏林墙案例,提醒办案人员在未来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11月2日,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指出,中共公检法司对法轮功问题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天安门“自焚”伪案,二是有病不让看病。而这两大误解,都是中共为推动和维持迫害法轮功,进行的造谣和抹黑。律师表示,法轮功是佛家功,佛家是禁止杀生的,怎么会出现“自焚”呢?根本不可能。再者,法轮功没有强制不让人看病, 你想炼功就炼功,你想看病就看病。

律师马卫和周运昌在为修炼法轮功的王彩霞、刘东洋母女做无罪辩护时指出,她们所作的一切讲真相(法轮功受迫害事实)的事是在维护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信仰权利,都不构成犯罪,相反是在维护社会正义良知。

……

显而易见,在中共顽固坚持迫害法轮功,且对维权律师的打压有增无减的今天,敢于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无一不冒着极大的风险,他们的良知和勇气让人肃然起敬。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的慷概陈词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有力的揭穿了中共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不实之词,不但极大的声张了正义,有效的震慑了邪恶,而且唤醒了越来越多受蒙蔽的民众。

历史将永远铭记这回荡在中共法庭上的正义之声。#

责任编辑:南风

相关新闻
陆百余律师吁立法增“妨害辩护律师履职罪”
俞晓薇:社会精英惨遭冤判 迫害何时休?
正平: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枉法陷害
律师为法轮功辩护指控江泽民 江西司法厅惧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