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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劣油案 台中高分院开庭传讯魏应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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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9日讯】顶新劣油案彰化地院一审判顶新负责人魏应充等6名被告无罪,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今天二度开庭传讯魏应充等人。

顶新劣油案,彰化地方法院于2015年11月27日判决认为,因无法证明顶新自越南进口的油品取自病死猪、未经检疫等非健康猪屠体,此外原料油精炼后符合国家食用标准可作为食用油等理由,判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等6人无罪。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去年12月底首度开庭后,今天再次开庭,传唤魏应充等6名被告出庭。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在庭讯前指出,根据越南官方等诸多文件显示,越南大幸福公司未具备合格条件,从事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已遭罚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也指出,食品业者必须确认所使用的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后,始得为后续加工,也就是食用油脂的卫生安全,应自源头管理,非仅以末端产品的检验结果,来反证该产品系来自合法原料,因此在越南只能出售用作家畜饲料的产品,当然不能用来供后续加工后,供人食用。

对于李庆义提出相关看法,顶新公司则反驳指出,依据“农业及农村发展部”的意见,有关动物油脂是否可供人食用,应该视实验室的检验结果为准,依据越南公证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顶新制油进口的动物油脂都可供人食用。至于大幸福公司遭裁罚之原因为何,顶新制油公司并不清楚,且行政规则的违反,与油脂本身是否可供人食用,并无关连。

顶新说,卫福部于一审时已经以公文回复法院,依据当时的法令,并未针对原料加以管制,所有的规范都是针对“成品”加以规定,且经一审法院采为判决基础。至于卫福部于本案二审时变更之前说法,应系受检察官影响,显然丧失行政机关的中立性,迎合检方办案。(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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