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居民楼遭四百人强拆 住户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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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2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星光大道14号居民楼,4月28日遭到地铁施工方近400人强行拆除。据被拆迁户居民5月1日称,拒绝搬迁的25户居民,其中近20户被迫签下承诺书,但未收到拆迁补偿合同。拒绝签署承诺书的居民被拖出屋外,房屋遭强拆。

该居民楼住户吴先生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两名住户被强拆人员拖出屋外控制,其后整栋居民楼遭强拆。“28日早上七点多钟,他们就来了。因为很多人已不住在这里了,已经被吓坏了,不敢住在这里。还有一家两公婆就被几个人敲门进去,把他们拖了出来,不知道拖到哪里去,后来房子被强拆了。”

吴先生说,当天来了近400人,包括公安、城管及穿黑衣的强拆人员。“我们前面站了300人,还有外围的人,最少也有三四百人。两架钩机同时,一前一后地工作。”

另一位住户杨先生称:“我们有一个业主被抬出去了,好象有两户。然后把你拉到别的地方去,当天就把他们放了。”

记者:有没有签署协议?

回答:没有签,不平等,我们就不签字。我也没有签,房子被强拆了,没有办法,政府太强势啊。

住户表示, 2014年开始,当局要建地铁二号线出入口,拆迁办征迁7栋居民楼。但居民要求当局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内容先进行安置,再拆迁,但被拒绝。而拆迁办给出的补偿价格是每平米住房补偿6,800元到7,000元人民币。2016年,居民要求当局参照当年周边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但该要求不被接纳。

4月中旬,住户接到拆迁办通告,限他们于19日前搬迁,否则将予强拆。住户刘女士对记者说,在当局的压力下,大部分人已经签字同意,但拆迁合同至今没有拿到:“之前他们说20日要强拆,由于我们大家都怕,所以都签了字,签字之后,我们都搬出来了。不过我们26日签字的,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合同。已经签了18户,还有6户没有签。”

刘女士说,当局向居民承诺五年之内,提供安置房,但时间太久,担心当局变卦。“承诺书里面,政府所承诺的时间太长了,4年8个月,如果说在这个期间内得不到安置,还有一年时间,加起来5年8个月。我们担心以后拿不到房子。”

当地居民称,他们曾就当局强拆,状告拆迁办违法拆迁,至今法院未作出判决。居民批评政府借“建地铁二号线出口”的名义,征收他们的土地。实际上,地铁出口的红线图并不包括他们居民楼范围,政府想将该地块用作商业开发。

居民称,2年来,施工方雇用的保安员用欺骗、恐吓等手段向住户施压,逼迫他们接纳政府单方面开出的补偿条件。此前,拆迁办曾出动公安、城管及保安等一百多人前来强拆,住户拨打110报警,但警方不出警。这次当局又以“危房”名义强拆房屋。

--转自自由亚洲广播电台#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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