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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释宪案 前国策顾问指冤枉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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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24日讯】针对同婚释宪一事,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前总统府国策顾问许文彬今天表示,他并不认同民法有违宪,违宪的解释根本是冤枉民法。

同婚释宪案,大法官今天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本解释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

对此,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前总统府国策顾问许文彬指出,他并不认同大法官所说的民法违宪。

许文彬指出,民法是民国18年制定,而宪法则是民国36年制定,所以说民法违反宪法怎么对呢?

许文彬说,他要替民法喊冤,民法的法条条文当中,并没有一条写到不允许同性婚姻,因此也不能说民法违宪,同样的也不能因此推论要在2年内修改,甚至超过2年同婚就直接合法。

许文彬也不认同大法官所引用的条文,许文彬说,宪法第7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指的是男女在法律上一切平等,不能有性别歧视,而不是再讲同不同性的婚姻问题。

许文彬说且同性婚姻的登记是否有违反公共利益等还有讨论空间,因此他不认同在这种情况下宣告民法违宪。

至于要如何保障同性婚姻的权利,许文彬强调,可以另立条文或另立专法,但不能说民法违宪。(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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